Dave5136 wrote:
有在接外拍,還談什麼「不是很想讓女朋友曝光」?照片早已公開了不是嗎?也不用貼什麼照片了,放個外拍人像的相簿網址不就結了?

奇怪、就算作外賣的、也有下班休息的時間

難道拍過寫真的女星就要大辣辣扒光也讓你魚肉一下?

何必讓無關的人隨意的糟蹋自己的休閒時光?

您這種邏輯、恐怕格調跟樓主遇到的小白「攝狼」一般

樓主只是希望人家尊重、談的是攝影道德、您卻一直離題轉移焦點到他女友的曝光與否上面

真的是令人匪夷所思....
施振榮:能在紅海立足,就有資格看新的藍海~!!!

fujihunt wrote:
拿DSLR的人不代表就可以沒有禮貌
拿DSLR的人請自重!



不同意!

樓主的情形是 "人"的互動問題,

請不要誤殺DSLR,它是無辜的!
Jamin Chen from Bali
都已經到第六頁了
還是沒圖...
默默的推到圖出來......

Japan_mingming wrote:
前幾天和一群朋友一起...由於在下的女友天生耀眼動人,

所以到哪兒都受到不少的注目禮,.....(恕刪)



好閃啊~ 我要瞎了..
如果你在公共場所
別人要拿相機對你猛拍
這時候
在台灣的法律你是無法主張任何權利的
你只可以

1. 用手遮住臉
2. 離開那裡
3. 或是拿根球棒打爛他的相機
5D Mark II 總有一天等到你
這樣感覺的確很不好
要拍之前 好歹也問一下被拍的人的意見吧?
拿起來就猛拍猛拍
要是我的話 一旦確定他是在拍我女友的話 我可能就會去找他們"溝通"了吧

不過你在旁邊都不吭聲 只是偶爾無力的看人家一下
說真的 臉皮厚一點的根本不會理你
他們心裡會想 拍成這樣你都不吭聲了 還客氣什麼
搞不好男的在孬一點 還順便上前去要個電話勒


ptt_hello wrote:
1. 用手遮住臉
2. 離開那裡
3. 或是拿根球棒打爛他的相機

建議3不要考慮了,不然後續問題絕對讓彼此更不開心

但如果拿個防狼噴劑給他相機帶人一個痛快的顏射

應該最有效

而且警察捉了也告不了你、因為防狼噴劑顧名思義防「攝狼」...

不愧為女用十大兵器之首.....
施振榮:能在紅海立足,就有資格看新的藍海~!!!
KenKuo wrote:
建議3不要考慮了,不...(恕刪)


題外話
你的ICON
要跳槽去哪



話說
不要再跟樓主要照片了啦
就當那個連結是他女朋友嚕
IG:imkimifa
雖然您當下的感覺不好

但是換個角度想,您有了人人稱羨的女友,不是更好

就算不是用鏡頭拍,人家的眼光也是會一直繞者她打轉不是嗎?

美的事物人人都會想多看一眼

除非您和您女友搬到回教國家(包的密不透風的)

不然這種事還是會再發生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