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doggy wrote:
所以亞太就可以使用別家业者的實体基地台,分享頻寬,佔別人便宜?
當然要付錢給別家啊
別家怎麼可能免費讓亞太使用?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57543
不同於4G世代,5G有一個新的遊戲規則是「共頻、共網、共建」,所謂的三共政策,提高並加速網路涵蓋,開啟了新的營運模式,目前在英國、大陸、西班牙及澳洲等地都有這樣的案例。
業者指出,由於5G資本支出龐大,未來基地台建設更會是4G的2~3 倍,甚至是4~5倍,用電量也是3~5倍以上,如果5G能夠共同分享1~2條高速網路,將會給予業者很好的彈性,目前在新的電信管理法規範下,要透過共頻共網,有效利用資源,減少重複投資,才能降低5G網路建設成本,高效實現5G網路覆蓋。
https://ctee.com.tw/amp/news/policy/100529.html
攸關台灣5G發展的電信管理法31日完成三讀,三大改變將對國內電信產業產生重大影響,包括開放共頻共網共建、電信執照制改為登記制,以及頻譜拍賣制改為拍賣或公開招標。未來電信業者無不當理由,不得拒絕其他業者的網路互連協商,且須提供必要資訊,否則主管機關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最高可開罰100萬元。
鑑於電信法已23年未大修,而因應5G、物聯網等新興技術及服務發展,NCC提出電信管理法立法,盼完備通訊傳播匯流之法規。其中,為促進網網相連,新法賦予業者在電信資源上的彈性共享,使得業者在頻譜、建構網路及支援5G應用上,更有發展空間。
條文明定,電信事業在技術可行、公平合理原則下,當其他業者請求互連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協商,同意互連時,應簽訂協議書,並包含爭端解決機制;若要變更網路介面,也須提前告知,以維持互連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