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解釋權不代表包含了免理由的解釋.就像擁有雞毛一樣.雖然我不恥台星的作法,從中作梗且帶著玩弄消費者的作法.這部份有違商業道德且難以彌補.卻也同情,其這二年的努力付之一矩,至少喪失50%以上原相信他的使用者.各人皆有自己相信的理念,去相信台星沒有以不正確方法對不起使用者而護衛也沒錯.支持台星也算是讓台星有走下去的機會.可是,未來台星在作法上要小心.50%數值是往上走或是往下走很難講.台星倒了,消費者日子不會難過,業績好台星日子好過是真的.
別忘了,電信執照,是國家發的,業者也只是租的意思,這是全民都有權力共享的頻寬,就像水,電,是基楚的民生資源如果台星不想好好經營,那就不要去標執照啊台灣可不欠頂新集團,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做生意喔不想做,可以離開台灣啊
guodon90 wrote:到現在還在吵。很煩耶...(恕刪) 頂新就是喜歡大家忘記的天份請大家受害的就自己也把台星設黑名單,然後只分享自己受害的事實就好,其他的的選擇關我們屁事!而且別人未必會受害。已受過害的人不要像林鳳營(雖然出事的不是奶,而是油)一特價還是一堆人買,沒記性明年如果還有優惠,請自行略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