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敬啟者:
民眾任君等人申訴雙11資費方案活動衍生之爭議乙案,請貴公司依說明二於文到15日內妥處逕復並副知本會,請查照。
一、依本會107年11月13日及11月14日受理陳情案件移案表(計12案,如附件)辦理。
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三、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請注意民眾個人資料保護事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台灣之星繼88費率之亂後,假於11/14 20:00 ,提供原領有序號且尚未申辦成功的用戶,加開88費率2000門,188費率4000門,舉行封館搶購以做為前日活動疏失之補償,然20:00一到,數秒內即銷售一空,無法進入,試想序號發放10000人,11/10偷跑活動已經消化5000門,再扣除11/11所辦理的55000門,擁有序號且尚未申辦門號者為數可能只有當時發出的一半數量不到,若6000門給5000人申辦,居然還有人搶購不到,於邏輯上不符合。於此同時,網路論壇已有影片釋出,此次加場居然序號,身份證號,驗證碼,只要隨便填寫,碼數正確即可,一樣可以進入申購系統,足見台星所謂封館只是虛假作為,且6000門號為時數分鐘即完成銷售,11/11卻要花近6小時才銷售完55000門號,即便系統近日調整,也不可能有如此大的差異,再則加場估計是以人次當作封館依據,然民眾為確保申辦成功,可能一帳數機同步搶購,因此實際申辦人數肯定遠低於6000門,綜合以上所述,台星此數次活動疑雲重重,茲列舉如下:1.當初發送序號是否僅10000門、2.11/11活動實際擁有序號成功人數,失敗人數,取消訂單人數都未揭示,88方案申辦過程詭異至極,難杜悠悠眾口、3.加開場次名為封館,確可隨意填入資料進入,其補償用意蕩然無存。以上種種行徑,堪稱中華民國電信史上最黑暗的弊端,貴獨立單位為控管台灣電信之圭臬,自有權責興利除弊,面對台星如此行徑已非單純之消費糾紛而已,其詐騙式的商業行徑,足以破壞電信事業之秩序,冀望貴單位能深入調查,並昭告天下,此乃責無旁貸之務,讓權益受損的人能得以伸張,知法犯法之徒也得以懲處,以昭公信。
剛剛隨手一筆,不知道哪裡需要增修,
若無問題,明日再去申訴
個人積分:33分
文章編號:7094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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