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來登十二廚新規定,想取消訂位必須在用餐日的三日前,否則必須收$500,其他餐廳有類似規定嗎?

如題,最近在inline上訂位看到紅字標示的提醒,
這樣的規定是不是合乎法令規定我不清楚,
只是好奇有相同政策的餐廳是否很多!
uclajama wrote:
如題,最近在inline上訂位看到紅字標示的提醒,
這樣的規定是不是合乎法令規定我不清楚,
只是好奇有相同政策的餐廳是否很多!


應該收取全額
同意樓上,我也覺得應該收全額~~
訂位又不是訂餐收什麼全額
算人頭加低消嗎
ForLucky
不用準備食材嗎,有的還可以用有的會用不到
應該是事出有因才會這樣宣布,但是直接收錢感覺小氣了一點
覺得換成餐券對商家跟消費者可以雙贏
carlo2013 wrote:
訂位又不是訂餐收什麼全額
算人頭加低消嗎


12廚是buffet
選舉
500元還好吧 就大概收1/3價錢 合理
最近去吃
馨苑小料理 : 要付訂金400/每人
初魚 : 要付全額

可以接受
想吃就照店家的規則走
gigimmg
初魚算訂製了,而且位置本來就不多...
旭集跟饗饗也是這樣阿
還比較嚴,一個禮拜前就不退了.
轉賣定位資格的太多. 用這個稍微增加一點點門檻而已
--
請用餐日起前7天(含第7天)主動聯繫餐廳或至訂位系統取消,定金全額退還至銀行帳戶(將酌收匯款手續費)或原付款之信用卡;於用餐之日起前6天內取消,定金則全額沒收不得要求退還。
人家規定就是這樣,關其他間何事?
有先說的話
就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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