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zFly是都沒有法律顧問嗎? 這個完全不能這樣寫的!更不能說紅字消費者沒看到是消費者的問題!先不管是否適用定型化契約書, 這個紅字這段完全違法,違法的東西本來就沒效力~契約不是上面寫了什麼兩造簽名就一定得照著做的耶! 片面的約定有違合約公平性就是無效, 上法院違法的一定敗訴.直接提告 + 媒體鬧大, 不要放這種公司干休...
bluesystem wrote:EzFly是都沒有法...(恕刪) 現在做法是,近期請議員出來招開記者會,也請消保官出席,就看ezfly要不要派人出席,他們公關受訪就是那句,上面紅字有打,是你消費者沒看清楚,消保官也明確說紅字是違法,ezfly完全認為他們無責任,這件事不會輕易結束,請大家看後續發展吧!
【民視即時新聞】上網訂購旅遊行程得睜大眼睛,以免受氣,台北市一名丁先生,在旅遊網站訂購6月澎湖花火節行程,16日出發,18日晚上回來,出發前兩周,接到旅行社告知班機時間更改,回程當天變成中午的飛機,3天2夜硬生生少了半天,丁先生憤而投訴,但旅行社表示,已經告知消費者,旅行社保留更改航班的權力,不過,消保官認為旅行社涉嫌違法
挑戰在我就在 wrote:根據行政院觀光局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貳、不得記載事項:(一)旅遊之行程、服務、住宿、交通、價格、餐飲等內容不得記 載「僅供參考」或使用其他不確定用語之文字。再看消保法第17條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規定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之事項。違反前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該定型化契約之效力,依前條規定定之。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者,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既然該條款無效樓主就要求ezfly依原本合約要求履行契約 筆記筆記… ezfly = 惡劣違法的公司記住了
amelo wrote:加油,我支持你,這家...(恕刪) 我也提出這點~但是EZFLY強調是消費者沒看清楚!!!一直拿違法的字說是消費者的錯...到現在上新聞媒體~他們還是一樣那種態度~擺明消費者不會為了幾千塊提告,今天一家媒體採訪他們覺得不會怎樣~記者會看看吧!平面媒體加上電子媒體一起播出欺負消費者的文字畫面~我相信消費者眼睛是雪亮的~讓民眾知道慎選旅行社的重要.今天我做的都有意義了.
其實我有看到說。不論是機或酒的訂購網站,一定要詳讀每一個字。這樣安排行程上比較不會出問題。有一次經驗,以後注意就好。旅遊要帶著輕鬆的心情出發,千萬別為這事影響心情richsng5 wrote:本人四月中在ezfl...(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