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最內側超車道龜速真的會被罰

那則新聞 我的印象只留在最後一段


"二年前,發生的國道車禍現場,行駛內側龜速的大貨車被撞得稀巴爛,因為後方小客車要超車,卻來不及反應,撞了上來"


嗯...龜速大貨車被小客車撞的稀巴爛

不知道是大貨車紙糊的, 還是小客車有練過?

要重後方把大貨車撞的稀巴爛可不容易

害我笑好久
未來有個人會需要你
walter3653 wrote:
對啊.. 很多人以為...(恕刪)

後車時速比較快,讓開就對了,說那麼多幹嘛? 人家有本錢超速你管得著嗎?!!!


好爽!! 一堆該死的烏龜車!! 自以為優良駕駛!! 駕照是用買的啊?!?!?!
哈哈哈哈哈 活該阿~死龜車,不會閃到慢車道去阿~還上訴,有沒有腦袋阿,教壞小孩子
龜車 比 超速車 更讓人討厭

要龜就去走平面道路 不敢開快 那你上來幹什麼


bad2008y wrote:
我也是覺得5千太少了~
應該整台車吊扣..公開拍賣..


不妥

別忘了這台是"龜車" 有可能跑不快 您要買嗎?

哈哈哈
死烏龜...罰的好...還去申訴...應該再讓他考一次....

很多人說中線及外側車道,如果比較沒車,應該把超車車道讓出來,我很同意,但某些路段必須老實說,我寧願以最高速限行駛在超車車道,大家有沒有遇過被連結車逼車的經驗呢?!
中線是很尷尬的地方,明明前面也有車或是我只想以90km慢慢開,但連結車就是一直逼車,就必須一直在超車車道及中線車道切來切去,所以我想這也是很多人不願意開在中線的原因。

超級新手龍 wrote:
小弟我旁邊車道空到~他在那邊甩尾都不會撞到別人~後面車距離最近的也在目測500公尺後~就很不解~難道差那2公里~他也要在那爭嗎?
要跟小弟我宣示~此車道為超車道嗎?


從右側超車是違規的,但是現實狀況超車道都不超車道了,所以路上一堆蛇行,如果路上車不多,盡量空出內線車道讓比你高速的車通過,而且不讓道也是違規的,只是警察沒在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七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knight998 wrote:
回覆您一下部分的觀念...
曾有案例-前車雖以最高速限保持於內側超車道,中外線車道無其他車輛行駛,但遭後方超速車輛追撞,最後上裁決法庭的結果前車亦須負擔50%的交通責任,因為內線車道為"超車道",在完成超車動作後如非中外線車道仍有慢速車妨礙行駛,所有車輛都必須遵行依規定車道行駛的駕駛責任,高速公路警察局平時並不會舉發車輛於超車後未回歸規定車道行駛,但當有事故發生時,還是會將當時所有的細節記錄在案,交由交通裁決法庭裁定,所以奉勸所有駕駛,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請勿長時間占用,願所有駕駛和氣開車平安出門平安回家(恕刪)

對啊!!
盡可能把內側車道淨空,讓給有急用的人去用吧!
人家內側超速,或許是真的有緊急事故,
而且內側淨空,也可以提供給公務車(執行任務的警車或救護車)去用,
這才是良好的駕駛觀念。
斜槓大叔的品味生活
廁所是種竽頭的地方..
如果沒人要種,你高興住在廁所裡也沒人反對..
但是當有人也要種的時候,種完了就讓給別人..
這種基本禮儀有很難嗎??

還在那邊爭什麼每個人都有種竽頭的權利??
只是你種得比較久.....
IvanTseng wrote:
廁所是種竽頭的地方....(恕刪)

啊......這麼刺激的地方,竽頭個人是絕對種不出來的!
佩服佩服.....
個人是認為,如果非要在這種地方種竽頭的話,
一定不能有任何速度上的限制,能種多快就種多快......
還要依限速取締是非人道的行為.........我是認真的!!
Heel toe bend symph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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