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分類是攝影觀念及技術,會發這篇的原因是因為,
看到了這篇"專業攝影師說:我們的等級不同"
內容大家都應該看過了,可是我看回文的,大多都是批判專業攝影師,
後來更變成不相關的筆戰=.=
所以我要跟大家講一下有些基本的觀念,這是我親身到智慧財產局得到的答案,
技術部份就不說了。說說拍攝的主題,人。
發文的說他已徵求過阿嬤的家人同意拍攝,但並不表示阿嬤同意你拍攝或發表,
原則上,攝影師拍攝的照片或影片,在拍攝的同時就已賦予著作財產權,
但是前提就是,你所拍攝的主題內容是ok的。
如果是拍攝風景、生態等,這些並無所有權歸屬問題,就不會有任何問題。
但是如果拍攝的主題是人,甚至是有拍到人、商標等,就要特別注意了,
雖然你拍攝時的作品是屬於你的,智慧財產權也是你的,作品要怎麼使用也隨你的意思去用,
但前提是‧‧‧拍攝內容"人"的部分是否有同意你拍攝,甚至同意你拿去發表使用,
這很重要喔,如果事前沒取得同意,事後那個人有權不讓你發佈這作品,或是在人或商標上打馬賽克,
反正就是畫面裡不能有那個人的出現,所以這是攝影的基本觀念。
有時候錄影時或拍照時,是拍街景或群眾,如果主題不是人,但卻還是有人的入鏡,
這時候還是會有爭議,原則上還是要經過那群人的同意,你才能拍攝,
不然哪天你發表了,卻被畫面上的人檢舉,同樣是會有爭議跟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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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文,
發文的大大應該要感謝那個專業攝影師,
他教你的不是技術,而是基本的法律觀念,就有點像是不能仿冒、盜版一樣,
你拍了人,卻盜用了他的相貌拿去使用,雖然當事者可能不知道你拿去使用,
但‧‧‧能因為別人不知道就任意使用嗎? 不行!
這觀念要矯正一下,
有時候做攝影的,要了解一下自身的權益跟法律概念,
這樣才不會惹的一身麻煩。
這麼多人,"原則上"是都要徵求他們的同意((這是智慧財產局的人說的
因為這有很大的爭議點,牽涉到你拍照時的著作權跟內容的人肖像權的權益,跟所謂的合理使用的問題,
所以正常來說,畫面裡的人他是有權主張他自身的權益,就是不要讓相片中的他出現,
我舉一個智慧財產局的人說的例子:
他說之前有個攝影師拍的照片得獎了,照片內容是我們原住民的阿嬤,重點是她臉上的刺青,
就是紋面,這是他們泰雅族的紋面(ptasan)風俗,
因為充滿民族風俗文化,所以照片得了大獎,
所以攝影師紅了,那位阿嬤也紅了。
但是當一堆媒體採訪阿嬤的時後,阿嬤卻說"為什麼要拿她的照片去公佈、甚至參加比賽"
阿嬤反對這件事,並對攝影師控告,
最後法官的判決是,攝影師在拍照的同時,就應尋求當事者的同意。
所以智慧財產局的人才會說:"原則上"應當徵求同意才能拍攝。
不然會有很多爭議點及問題。
以上~謝謝閱讀。
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