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WK wrote:
交通事故都是駕駛者的心態過於自私所造成,與機械車輛品牌無關
由(尤)其是"喜歡且堅持"超速超車的沒品駕駛
贊成!
『車』是一個交通工具,但『人』才是這個工具的控制者。
昨晚由台中到台北,一進入高速公路就保持在中線車道,
速度則依車流保持在 85 到 100 之間(速度是實際速度),
速度會變化的原因,主要是要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更隨時注意『後面車流』接近的『速度』及『距離』,
如果後車一直接近中,就會開到內線及外線皆無車輛的路段,
讓出足夠的空間,給後車可以安全順利的超車。
大部分的後車(包含遊覽車及或貨櫃車)都可以很順利超過。
但是還是有遇到四、五輛車,
明明內線及外線的前、後可供超車的距離很長,
但是他們卻偏偏要在還沒完全超過我的車身時,
就故意切進中線車道!
真不曉得他們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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