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line0618 wrote:小弟目前有一台勁戰因...(恕刪) 和家人談好吧把車留著別賣油類都抽光蓋上車罩幾年後再見...勁戰是台好車,可能你跟他有特殊情感~就像我跟我的鵝除非你家錢數不完,不然真的很不建議運到那去幾年後回來看到他或許會有不同的感受~無論有什麼想法~記住量力而為!!
光菱那依 wrote:不是不可能好嗎......(恕刪) 嗯嗯!!! 我知道這件事的可行度很低但是我只是想了解一下相關的費用及程序而已以後說不定有機會用到想說假日偶爾發動玩一玩騎到有感情了 要脫手真的好心痛
你已經有加州的機車駕照了嗎? 我想是沒有,如果有你就不會有這種問題,因為LA買花兩三千美金就可以買到很新的二手750CC機車來騎(600CC以下根本不想騎),我在美國除了SF有看到女人騎小棉羊在市區跑,LA根本看不到這種迷你車,所以不用多想了. ~這台車是1994年的車我在2000年的時候LA買的才$2750.00
Firebusa wrote:你已經有加州的機車駕...(恕刪) 嗯嗯 我的確還沒有那裏的駕照到時候也要在去考那裡車子大部分都比台灣便宜這也是吸引我的地方只是我小綿羊運過去用意絕對不是當代步車只想當個玩具這樣 (我知道要代步太勉強了)因為甚麼都不懂所以想說來01跟各位討教一下也謝謝大家的建議!!
沒牌的機動車輛是絕對禁止在道路上行駛,被警察看到就死定了,不是開罰單就了事了(是犯了公共危險罪),不像台灣無法無天,出了事還可以找有力人事關說,等你到了LA,不要和朋友親戚借車子開,會造成對方的困擾,因為加州的法律很嚴格的,LA的高速公路是全美國最亂最複雜的公路,考汽車駕照可以用中文考,機車的就必須用英文考(不知道您英文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