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行機車罰單申訴被駁回

我之前也申訴過

照片很明顯閃公車 公車還有打方向燈

是那種過站之後直接切回車道那種

連續兩張照片

我第二張車頭已經切回慢車道了

還是申訴不了 所以 算了吧


andy51106 wrote:
家人在3/31跟我...(恕刪)

標準的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事證明確,犯錯還硬凹!

你長大了,不要當一個只會找藉口的屁孩!

請當一個守法的公民!

記得之前台北復興南路上,一堆警察都在捷運站上面偷拍,結果是每個月受到3~5張罰單,有公車在慢車道,剩下兩線禁行機車道,也只能乖乖繳錢了,結果現在禁行機車塗掉了。
你來這裡發怎有用

這裡只有滿滿的四輪大爺

跟爛炮兵
說真的,不管什麼理由,照片都有了,沒什麼好辯的,就算外側被違停你也還有中線可走,

如果有天騎車你說路上大塞車還是車禍堵住你沒路走只好被硬擠上交流道,這樣也說不通吧......

andy51106 wrote: 家人在3/31跟我說收到罰單,違規日...(恕刪)


只能說自選的 沒有理由
一個例外還有千千萬萬個例外
kmorgan wrote:
為了閃公車騎禁行機車道這似乎不是理由

為了閃公車騎禁行機車道這真的不能當成是理由。
內線道都標示「禁行機車」了,你就要把內線道當成不存在了。
如果根本就沒有內線道存在,你要怎樣處理?還不是停下來等公車嗎?答對了,就是要這樣處理。
懂嗎?乖乖繳錢吧
恭喜您成為機車族提款機中
第一千萬個被提錢的騎士
能得到的獎品是憤怒的機車族感覺
歡迎搜尋:機車路權
台灣機車的革命需要您的支持
千萬別忘了這憤怒歐
還有1400萬台機車與您同在
或許我自己已經死了, 現在的我只是義肢及電腦所構成的模擬人格
andy51106 wrote:
家人在3/31跟我...(恕刪)


中間車道還蠻空的

有什麼理由去騎一個法律明文規定違規的車道


法律再怎麼不合理
就可以違法嗎


禁行機車那4個字避開不要壓都不會被罰

如果要舉發都是照片上要有那些字才成立

andy51106 wrote:
家人在3/31跟我說...(恕刪)


跟你說

沒用的

吞下去吧

去買個行車記錄器

或直接站在路邊

檢舉違停

政府要維持交通秩序

立意很好

但路邊違停不處理

反而罰閃違停的人

安內甘丟

不爽就去檢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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