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 (公布日期:中華民國101年5月30日)


kikita wrote:
開始實施的話米大是不...(恕刪)

我也是這樣想
沒看到就代表沒有
這好像就和全民健康保險法一樣
為了因應二代健保而一年前修正了很多條文
但是施行日一直未訂
政府官員真的很忙但又不知道在忙些什麼
小弟拙見
有錯請鞭小力一點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其駕
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行為者,
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定或汽車行駛高
速公路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沒有黃牌

kohonen wrote:
100-11-23 ...(恕刪)

andy0517 wrote: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恕刪)


250CC以上就叫"大型重型機車"
這定義已過10年


沒有黃牌??!!

不懂你不懂點在那?

A-Bai-Ru wrote:
250CC以上就叫"大型重型機車"...(恕刪)

自從被政府分化黃紅後, 大家都看不起或是忘記黃牌本來就是大型重機!

當初試辦快速公路時, 紅牌是什麼東西!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早期大型重機是沒有黃紅之分的(都是黃),後來才有紅牌(>550)及黃牌(251~549)的區分
有重機的人一定看的懂92條重點在哪,行照上就有大型重型四字
關於這次發出的公文章我比較擔心的是這一句話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其駕
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又是最後兩句 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是不是當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之後會在有變數?
千篇一律的官方回答.

nicky6336 wrote:
這樣子的回應已經好一...(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A-Bai-Ru wrote:
250CC以上就叫"...(恕刪)


條文有寫"排氣量五五十以上"之大型重機。條文不要只看一半。
地球連邦軍(α任務部隊)可変型試作モビルスーツ重裝式樣MSA-0011[Ext]Ex-Sガンダ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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