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牌是可以行駛在汽車道上的

因為徐旭東沒有生產重機
不然政府會很努力的教育大眾...
版主,太厲害了,佩服你,崇拜你,重車界有你真好
正義哥個頭
逼車=殺人未遂
逼到路邊停車=強制罪
路上真的一堆自以為自己是警察
真的有心就應該去報考警校
或許我自己已經死了, 現在的我只是義肢及電腦所構成的模擬人格
感覺發在汽車討論區比較好,很多人還是不知道紅黃牌的路權

PAN1623 wrote:
所以開車就可以隨意逼...(恕刪)





交通局關心騎機車的市井小民
台灣人 好久以前很有人情味的.現在的人是管太多喔.....

哪怕你是白牌 上快速道路 只要正常騎我也不理你.只會當作你不小心騎上來
話說小時候也是不小心上麥帥接高速公路 還被人邀下車窗.....笑年人 勇喔- -


weiy266 wrote:
轉貼 來源face...(恕刪)

weiy266 wrote:
轉貼 來源face...(恕刪)

為什麼不要求事主控告汽車駕駛妨礙自由以及危險駕駛?

就算黃牌車還是不能上高架道路,也不表示人人都可以去危險逼車

我也開車在高速公路上看到白牌機車行駛在最外車道,但這並不表示我可以惡意的去衝撞機車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設立是有原因的,之前某個官員就說會設立這樣的條文就是避免駕駛在看到行人闖紅燈時會毫不在意的衝撞行人
cypressxyz wrote:
假日台二(基金公路)接台62線前,假日一堆汽車不耐塞車走機車優先道(怎麼看不到有四輪的正義哥處理一下機車優先道上那些幾百輛的違規四輪,還是四輪的視力都不好,幾百輛車也都看不見?這也可以考照?),難道可以說,我不知道機車優先道不可以行駛汽車,所以這不算交通違規?


GOOGLE MAP南下
GOOGLE MAP北上

好久沒去難道改了?
最後的結尾弱弱的....被握手言和就算了,事後幹麻還特地表明身份後?再來說浪費時間???
要嘛就引誘他寫三聯單後再慢慢處理,要嘛就直接照規矩立刻處理,拐彎抹角那麼久的只是想嚇嚇他而已,幹嘛?
太帥了!!! 根本像拍電影罵~ 真想親眼看看那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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