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法官會判定一切.....畢竟事發當時應該有警察警察應該會做筆錄應該有拍照法官應該會依據他的專業去判定誰對誰錯我們在這爭吵爭誰對錯也沒用畢竟我們都不是當事人...我們只是看倌..或許大家的意見都很寶貴,但最後的判決我想還是會以交通裁決所的判決為準,01是抒發心情跟打嘴砲的好地方,一件事情一體兩面,各有對錯當大家在那邊比較文筆,爭的面紅耳赤的時候,最終大家都是要確定自己是對的,不是嗎?但版主紓發心情沒錯,各位大大堅持己見也沒錯,標題下錯了?應該要怎樣改都是寶貴的意見.所有的一切就等判決下來吧!!版主以及姐姐請記的在多一些後續報告嘿!!
harrison221 wrote:並排騎車本身就不對,...(恕刪) 肇事如果是自己不對當然就是要拿出誠意來解決要求賠償多少是個人認知的問題如果今天是你無故被撞 相信你站的立場就不一樣了 所以話不要說的太滿
當下還是"按 喇叭"才是最好的方式雖然...每當事情發生後,才會去省思當下該怎麼處理原PO,姊夫一事,只是提醒各位車友們不論是騎車或開車,一定要做"應該"做的事情否則當"為了"他人,而觸碰到法條實在不知該說什麼好呢?在下...騎車的時候,一定會很注意路況!雖然難免會有並肩騎車,但一定會注意後面情況也會有被"機車、轎車、卡車等等"叭...的情況但當下真的不會影響我任何情緒...因為我知道他們是想"提醒"我,他要超過我了,請我靠邊一點總之...馬路是大家使用的,互相尊重固然重要...但還是要做"應該"做的事情
以前沒騎單車時,也曾經被單車害得肉球在地上滾,後來學乖了,喇叭先伺候....現在也下決心買了MTA-520....開車或騎機車時,前方有單車時先減速,再以喇叭伺候...鄉下很少車,又跟那麼久,為什麼要與對向來車爭道
power豪 wrote:呵呵~~~我本身也是...(恕刪) 所以要學學大陸人,不只並排騎腳踏車,還常常逆向,不只騎腳踏車,連走路都可以逆向走在快車道上!!所以偶爾會在路邊看到屍體。學好阿各位,加油,行人及腳踏車最大!!
小弟騎單車跟騎機車的資歷差不多都各16年左右,但是自從現在在推單車以後,很多單車騎士的作為的確是令人不敢恭維的,在市區(小弟住高雄),看到全身裝備齊全的爸爸,媽媽,以及差不多小學生的兒子...三個排成一排直接闖紅燈,爸爸闖第一,再來是媽媽闖第二,再來是兒子接力繼續闖.....春節前去旗津旗後砲台遊覽,明明已經有柵欄擋住說不能騎機車或單車上去,還是很多單車騎士直接把車子扛過柵欄,再繼續騎下去,現在是怎樣,看不懂國字嗎?有的感覺是大學生出遊,有的是全家福,大家在爬山路或下山的時候還要去閃那些單車騎士,騎單車最大就是了,交通法規不用守的,反正沒車牌可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