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夜雨薄東飲 wrote:
搞不懂一堆人在想什麼...(恕刪)
本來就是小事
是你自己搞不清楚
對公眾來說這是個案
機率與地點上不會常常發生(自行車更常發生的其實是其他危險)
而意外發生時也不是都勾到眼睛臉等大事
你會認為是大事是將意外傷害上綱到如此
而又只站個人角度個案當通例無視其他環境現實
自然會不解他人言語小事之意義
回到主題若只依情與個人角度而論那只是理想不切實際
因為用同一標準但換個立場是自行車撞傷人
都採這種上綱方式無視現實理性與機率等面向
那這工具就該設封閉車道像賽車般最安全
禁制行人與其他活動等接近
可這結論哪裡有實質意義呢?
危不危險是大眾客觀論之較適當
不好由個人主觀片面決定
有人認為如何"危險"
這部份個人會尊重其認知
但事實上來說不會只因某些個人主張或大聲就等於有理
那還是要回歸正常由大眾檢視
因為有些聲音沒出現是因為本來就懶得理
所以不是說話大聲設想極端就等於有道理
這是兩回事也常有人會鄉愿誤解
不是大傷小傷的問題,是甩竿本來就該注意周遭,原po是不幸中的大幸,什麼無限上綱…被勾到在唉唉叫也要不回健康。http://ppt.cc/H~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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