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p6bjo45j4 wrote:
不知道在腦殘個什麼勁...(恕刪)
真相都出來了,你還要繼續嗎?
要不要自己檢視一下你舉的例子?
付半票就可以牽任何你想牽的車輛進車廂嗎?
腳踏車上兩鐵運輸是台鐵明文規定可以做的事
你舉的例有任何根據嗎?是可以做的嗎?
拿一件不合規定的事對比符合規定的事
充其量就是為了酸而酸罷了
而且你到現在還搞不清楚狀況!
""車廂給乘客乘坐,而不是給那些佔位很大的交通工具去佔據""
如果這些車友佔據的是一般車廂,那我抨擊他們的力道
絕對大於現在!但台鐵設計出兩鐵運輸,他們也照足規定走
為什麼要被不清楚規定的酸民,說成是單車族之恥?
況且他們照規定集中在同一車廂,將其他車廂讓給乘客乘坐
而非任意分散在各車廂,佔據各車廂乘客的座位
這樣還要被冠上無恥的大帽子?你認為合理嗎?
並不是你認為不對,你不喜歡的事就是錯的
一開始擋住通道是不好的示範,這點是該被檢討
但佔位很大的交通工具出現在該車廂是台鐵允許的
是符合規定的,這樣你還有問題嗎?
如果今天台鐵允許你牽機車上來,有人幹醮你
我一樣會跳出來幫你澄清說話,對事不對人是我的風格
至於腦殘,我承認我的用詞不恰當,在此向你致歉!
我對我的言論負百分之百的責任,絕對不會刪文或龜縮
我尊重你的提告權,但這並不能掩飾你舉的例子不恰當
expert330 wrote:
沒水準的人被砲就是要...(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