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boy_1579 wrote:投資如果像走路閃大便...(恕刪) 大大講的太有道理了套大大的話來說:上市如果像放大便這麼簡單的話,那就太容易坑人了吧!總之,這件事相關單位要好好講清楚,給受害的股民一個交待才是。真是的,泥土變大樹
hemispherical wrote:比個喻好了A放一陀屎在路上,現在B踩到屎,B心理當然不爽然後A卻說,誰叫B走路不看路放屎,不對就不對,還牽拖人家走路不看路,這樣對嗎?..(恕刪) 比喻的真貼切。^^本來就是,人民納稅給政府維修道路。道路清潔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就是有些可憐無知腦殘的路人,在旁邊看..看著且哈哈大笑,笑那些踩到屎的路人。說:"沒人逼你踩,誰叫你不看路,活該!!"過不久,旁邊笑著笑著的路人,哪天自己也會踩到地上的屎;再來怪政府....唉!因果。
hemispherical wrote:是誰讓它上市的,誰就...(恕刪) 照你的邏輯,那大家都把錢都提出來丟進股市好了,然後賠錢的話,有證交所幫你負責有這種穩賺不賠的投資,就會天天掛漲停,一個月後,台股就可以噴到3萬點,大家賺的笑呵呵~~怪怪~~又沒人逼你買,投資股市本來就是要自己承擔風險再說財務健全只是 會不會賺錢的基本條件而以換成A在路上放黃金某個幸運兒B撿到,就會說一切都是因為自己眼光獨到,投資正確反而會覺得A只是經辦的橡皮圖章~~
胖鬆鼠 wrote:照你的邏輯,那大家都...(恕刪) 投資盈虧本來就是投資者自己應該負的責任 但是爾必達案例證交所相關單位有審核監督上的問題 TDR上市有相關規範爾必達當初核准上市 難不成只是因為他是科技業就有豁免條款這種情況很類似目前的美牛情況 明知有毒擺明就是要開放吃死人是你民眾的問題 民眾自己要負責 既然是這種態度強烈要求 大幅降低上市門檻 路邊攤賣麵線/肉粽/雞排的也要能夠上市撈錢 不要看不起做小吃的 毛利30~40%剛好而已電死一堆上市上櫃電子科技公司
明月書流 wrote:投資盈虧本來就是投資...(恕刪) 現在大家才說爾必達有問題,也是事後諸葛了~~現在問題是當初爾必達被證交所審核時,有哪邊的資料不正確嗎?再說DRAM的問題,很早就被大家注意到了~~~再進場壓寶DRAM股,不就充滿了投機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