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兄判一年~有緩刑或易科罰金嗎?
爬牆女也記得回報一下~別心軟~

沒記錯的話,如果沒有緩刑,要入監⋯⋯公務人員會被免職,沒有工作,要執行完畢才能有機會,但也要看人家要不要用你,請參考馬英九特別費案的余文,原本可以八到九等秘書,回來後變四到六等助理員,他很幸運的...
太好了!
至少天理難容。
無助人夫 wrote:
目前正在官司中,謝謝...(恕刪)
講一句最現實的,男人終究有情有義,外遇不會斷絕,這就是男人,所以有些男人在許多女人溫存過後,對每個女人還有情分存在,更好的還會維持家庭,因為有責任
如果找不到證據,大大就跟她拖下去阿,持續找徵信社幫忙,一定會有證據的!
我覺得身為一個男人,你能容忍自己老婆跟小王上床我也是覺得很厲害 ...

這種事情換作是我二話不說就是收集證據、離婚。

女方還能厚臉皮要求什麼之類的,如果在你不知道她外遇的情況下,我覺得OK

但事情都被你知道了,為何還要在乎那一點情面。


好好收集證據跟資料,告小王妨礙家庭、通姦。 之後再來處理小孩是該屬於誰的,這是我覺得比較重要的事情吧。

可以詳細外遇女的情況嗎?
最後你們雙方怎麼處理呢?
chan7203 wrote:
講一句最現實的,男人...(恕刪)

這我不同意,責任沒有這麼廉價。
2017年到現在應該已經解決了吧
再次謝謝大家對小弟我的關心.......
首先小王刑事官司一年部分已定讞,那傢伙選擇易科罰金(一天1500),律師說以妨害家庭案例來看,一年算判很重的....
因為那傢伙打死不認,又破碇百出,被檢察官及法官看破手腳....
他也說執業以來沒看過那麼笨的"警察".....對....那傢伙是個"警察"!!!!
因為那傢伙打死不認,又破碇百出,被檢察官及法官看破手腳.....
且有過多次婚姻及為數不祥的年幼子女.....
至於民事部分還在審理中....至於其他後續就待整個官司塵埃落定後再與大家分享....
在這一年多日子中的確難熬,但有還是非常多關心我的人,在這我特別要謝謝版上的一位"豪哥"
利用自身的法律專業及經驗給予我非常大的幫助,讓我不至於像無頭蒼蠅般亂了陣腳....
在此謝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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