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便提醒您:如果你贈與他價值300萬的"東西", 那麼你同時要交10萬的贈與稅如果你贈與他價值500萬的"東西", 那麼你同時要交30萬的贈與稅注意, 是"你", "送的人"要交哦, 不是收的人.如果你每年送他100萬, 連送幾年, 就不用交啦
我在PTT的GETMARRY版有看到幾乎相同的問題妳可以去看看喔,或許有不同的想法和作法喔標題是 面對處處以他家人為重的男生,妳還結婚......http://www.ptt.cc/bbs/GetMarry/index.html
kanetoku1 wrote:各位mobile01...(恕刪) 我也是女生,一起出當然一起的名字啊,就算婚後最好也你們的名字,如果她也是談真的感情,應該不要無理取鬧才對~不然以後若怎樣了~~到時真的人財二失雖然都好好的最好~但以後的事誰知道~你要堅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