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mecoKiss wrote:
上樓說得很正確,婚前...(恕刪)
應該說我的財產大部分是婚前財產,但男友薪資較高,他大部分是婚後財產
簽分別制他說好聽是保障我,但對我來說沒有差,實際是在保障他自己
他不想要我分他的房子增值跟股票。
他是說婚後育兒生小孩費用他會支付,包含育兒跟吃飯開銷
房車是各自擁有的,他的薪資會拿去付他的房子跟孝親費,
剩下大概5萬左右才是用來付育兒跟我跟他吃飯共同開銷的部分
目前可能考慮分別制或是不結婚,謝謝你的建議我會再好好思考看看
祕魯2004 wrote:
他是說婚後育兒生小孩費用他會支付,包含育兒跟吃飯開銷
祕魯2004 wrote:
房車是各自擁有的,他的薪資會拿去付他的房子跟孝親費,
剩下大概5萬左右才是用來付育兒跟我跟他吃飯共同開銷的部分
目前可能考慮分別制或是不結婚,謝謝你的建議我會再好好思考看看
HemecoKiss wrote:
他的可支配餘額比妳低很多,
房貸還有八成,上千萬可能還得還十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