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和的洪小豪 wrote:所以要鐵了心?然後...(恕刪) 你跟我之前很像,徬徨,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走只是我當時算是負氣吧,一直不斷的嘗試再尋找有愈過幾個,但不是很適合直到過了快一年才遇到一個很適合的對方也是離異,且男方批腿性格比我前任好太多了,不會跟我吵架,雖然她也帶著一個女兒但我不在乎,只要她對我好即可人要向前看,既然對方已經捨棄你就放棄八我現在也帶著小孩,但我還是會一樣愛著小孩只要做好自己即可
hot635241 wrote:一個小朋友要撫養成人大概要花500萬左右,如果你真的想找第二春,你必須考慮對方,對你的總看法。例如你擁有資產200萬,但你有小孩,所以必須再扣掉500萬。實際上你是欠債300萬的。...(恕刪) 有人這樣算的嗎??依你的邏輯假如養活自己每個月要2萬,一年24萬又假設現在30歲,可以活到80歲24萬x50年=1200萬30歲資產共200萬,所以要活到80歲是負債1000萬??未來的支出先計算在現在,全世界9成的人都是負債別忘了,未來會有支出,但也會有收入
賽乃姆 wrote:有人這樣算的嗎??...別忘了,未來會有支出,但也會有收入(恕刪) 他的意思應該是:樓主有錢又怎樣?還不是要分給前妻和前妻的小孩.每月,每年都要拿錢給人家.未來有收入又怎樣,其他人也有啊。何況都可以預見這些錢會分出去,有一部份的金錢及資源不會用在之後的家庭上了.這樣子看起來,對女生來說真的吸引力不高啊..女生寧願要一個資源少一點,但全心對待,且100%都給我,及我的孩子的人!那種還稱前妻為老婆,還想給孩子"完整的家",還想和前妻復合的人就算了吧.
隨和的洪小豪 wrote:可以改正自己之前的...(恕刪) 請您不要傻了~會想離開孩子、選擇離開的女人,她的心已變質,任您再怎麼好,她的心終究還是回不來除非您違背正道,任她予取予求要記取過來人的經驗,千萬不要拿石頭砸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