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大雨的情況下,甲方直行車 (機車) 視線不良,直直撞上正在路邊倒車的乙方汽車(有打方向燈),雙方汽機車皆有損毀,甲方當下有向乙方道歉。整件車禍事件上,雖說甲方直行車路權較大,但在調解委員會當中乙方咬著甲方先道歉的點還有認為甲方也應當負起責任,不願賠償,想問 1.整件事雖說路權是甲方的,但乙方不滿的點在於甲方仗著路權較大要求賠償,認為甲方不承認錯誤,甲方應當承認錯誤嗎?(是否會影響結果) 2.想問整件事的肇事責任比例分別佔多少? 3.調解的過程中要如何保護各方的權益?還有如何讓各方心服口服的解決此事件? 示意圖:
chen po-cheng wrote:但在調解委員會當中乙方咬著甲方先道歉的點還有認為甲方也應當負起責任...(恕刪) 問道錯歉要負多少責任?甲方就是未注意前方路況,是有部份責任沒錯。但不表示主要肇事責任方不用賠。大家抓個比例,掏錢了事。
chen po-cheng wrote:1.整件事雖說路權是甲方的,但乙方不滿的點在於甲方仗著路權較大要求賠償,認為甲方不承認錯誤,甲方應當承認錯誤嗎?(是否會影響結果)2.想問整件事的肇事責任比例分別佔多少?3.調解的過程中要如何保護各方的權益?還有如何讓各方心服口服的解決此事件? 1、這時候保險就很重要了2、倒車100%3、第三方鑑定如果無責為什麼要賠。要甲方賠就先看鑑定有過失再說,不是這樣嗎?感覺就是古早人的思維,古早人車禍就是各修自己車然後就解散了
chen po-cheng wrote:直直撞上正在路邊倒車的乙方汽車 乙車如果筆錄上敘述是倒車中,那就是100%全責。倒車與從路邊開始駛動,都是4輪100%肇責的情況,倒車者全賠。如果筆錄不要說自己正在倒車,說自己是停在路邊(中),可以睹對方(後車)沒有記錄器,就可以降為只剩3成責任,反而後車7成責任。倒車了還不賠,真是奇爬!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乙車如果筆錄上敘述...(恕刪) 撞擊點如在駕駛側邊~很明顯的當時乙車就是在倒車~說只是停在路邊似乎有點牽強~只是撞擊的當下~也許乙車可以說~有發現甲車~所以已經停止不動~但是甲車還是撞了上來~也許甲車會有沒注意前方路況的責任~乙車可以少賠一點~不過還是看證據~看鑑定吧~
a814133 wrote:2、倒車100% ...(恕刪) 乙方是路邊停車(倒停),和所謂的倒車(行駛)還是有所不一樣。倒停責任或許較大(應先停等安全後再倒停),但不是說直行車在應看得到且有充份時間可以反應而未採行動避免還可以完全免責(註)。如果是這樣,我車子想要大修時,就到路邊找一輛路邊倒停的撞上去,就可以免錢維修了註:若是前方倒車(不管是不是倒停)兩車距離過短,難以避讓,那前車要負100%責任沒錯。總歸來說,責任歸屬還是要看倒車發生事故的情況來認定的。不是倒車就一定100%責任。開車就還是要注意前車狀況,即使前車有錯在先,為避免Kiss還是有責任能避就避。但還是要澄清,在馬路上倒車行駛(不是倒停),相當於逆向行駛,肇事時絕大部份情況是要負100%責任。
chenbryant wrote:這樣以後會不會製造假車禍就比照辦理?...(恕刪) 所以不能以倒車就判定要負100%責任。前面網友認為倒車就要負100%責任,應是指倒車行駛(等於逆向行駛)。這種情況絕大部份是被判定前車倒車行駛去撞後車。和路邊停車的倒停是不一樣的。車禍的責任比例是依雙方過失所佔肇事因素比例。過失,在法律上的概念就是「應該能注意到的事情,實際上卻不去注意它」。這包括注意交通安全規則,也包括注意即可避免(肇事)卻未避免。看起來調解是樓主申請要索賠機車修理費,若對方要負70%責任,還是要賠對方30%的汽車修理費,即使對方需賠樓主70%的機車修理費。認真起來樓主不見得佔便宜,萬一機車撞上的是千萬超跑,那...機車修理也不是很多錢,依我看若對方沒索賠的意思,鼻子摸摸就算了。
車禍案例最重要的判決依據是『路權』此案例中 乙車屬前車 並還在合法路邊停車中 我認為他是路權較大者除非.............甲車能證明甲在在乙車後面許久不動 是乙車撞上來!但看敘述應該不是甲車自爆下雨視線差 個人認為這才是主因當然啦 路邊停車忽然開出來的那又是另一回事....路權是雙方還在前後車狀態下就建立了----------------------------------------------PS 補充一個誇張點的劇情 乙車今天用時速1行駛在最外側 依照本案例 甲車還是會撞上乙車...但乙是前車並規規矩矩的行駛中哦聰明人可以看的出來關鍵點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