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還慘賠?(7/22更新刑事和解了)

這種路不是對方要讓樓主嗎?
左方車右方車之間的關係
這樣樓主還有三成?
除非有超速嫌疑
matal wrote:
一堆人叫樓主也去修車(恕刪)


看完全文沒提,似乎是沒保。舊車應該也沒修,直接換了一台。
1.肇責比例可再談
2.車輛殘值賠償+人身傷害賠償之總和,大於賠對方的金額,可免除倒貼~~
要談判,還是要鑑定,不然依據在哪裡?談和解沒有這麼簡單,尤其不是公司對公司,是個人對公司。

阿拉絲夠 wrote:
又怕鑑定結果
夯夯0988 wrote:
對方新車八成都有車體...(恕刪)

這個正解

有保險 對方直接出車體險修車
再把其他的丟給保險公司 
這是合理的作法
不然保險要幹嘛?

剩下的 就是樓主和保險公司的賠償問題了

當然 要告刑事過失傷害+民事賠償 也是樓主的權利
但過失殺害 罪不重 就易科罰金吧

說實話 以前會講說「以刑逼民」
是因為大家聽到「有前科」
大家會怕

但現在的社會慢慢在轉變
不怕前科的一大堆
更何況 還只是一條區區的「過失傷害」
還能「易科罰金」
(不包含酒駕 等等 把人撞到重傷害或死亡的喔)

所以也有很多例子 是對方獅子大開口 
寧可上法院 不合解 
罰給國庫9萬(判刑三個月 一天1000元)
也不願給對方那動軋好幾10倍 不合理的賠償金 

不過 我建議 還是先把對方的保險公司找出來協商吧
我不認為 光憑保險公司這樣的訊息就能來要錢
也不認為 對方的保險公司 會完全不理會
畢竟站在保險公司的立場 能協商 就協商吧
comesw7512 wrote:
我不認為 光憑保險公司這樣的訊息就能來要錢



所以

簡訊的完全內容?

樓主說沒有全PO出來...這點值得商議!!!



另外....撞車這種事,不好好趕快處理,拖時間,在那邊耗...沒意思!!!
Yang咩 wrote:
這種路不是對方要讓樓主嗎?
左方車右方車之間的關係
這樣樓主還有三成?
除非有超速嫌疑


施小姐 & 劉先生 的糾紛!!!
像這種路口啊....

你就算是不想讓,意圖也要很明確給對方!!!

不要曖昧不明...

要不就乾脆讓一下...又不會少塊肉!!!



肇責是一定有...跑不掉...對方是新車,這一撞也吃了不少虧...

趕快解決吧!!!

別又像 保險一樣....我要保...但打算什麼時候保.中秋保?重陽保? ...算了..過一陣子再保? 一拖再拖...

前一陣子不是買了一台 FORD 老車來玩....買車的當下,保險就買了....保險跟車才一起開走...
肖杯子 wrote:
所以簡訊的完全內容?...(恕刪)

簡訊內容我已經全po了
阿拉絲夠 wrote:
簡訊內容我已經全po(恕刪)


TKS!!



1.你絕對玩不過保險公司的!!
2.『談,可以。打,奉陪。欺,妄想。』~~~你要讓保險公司知道,彼此立場 也等於說 你要先去談
3..如果你沒有身家,欠保險公司錢..好過欠私人錢...至少保險公司不會找黑衣人來打你

不過...頂天就 20萬 就看你怎樣抉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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