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夯0988 wrote:對方新車八成都有車體...(恕刪) 這個正解有保險 對方直接出車體險修車再把其他的丟給保險公司 這是合理的作法不然保險要幹嘛?剩下的 就是樓主和保險公司的賠償問題了當然 要告刑事過失傷害+民事賠償 也是樓主的權利但過失殺害 罪不重 就易科罰金吧說實話 以前會講說「以刑逼民」是因為大家聽到「有前科」大家會怕但現在的社會慢慢在轉變不怕前科的一大堆更何況 還只是一條區區的「過失傷害」還能「易科罰金」(不包含酒駕 等等 把人撞到重傷害或死亡的喔)所以也有很多例子 是對方獅子大開口 寧可上法院 不合解 罰給國庫9萬(判刑三個月 一天1000元)也不願給對方那動軋好幾10倍 不合理的賠償金 不過 我建議 還是先把對方的保險公司找出來協商吧我不認為 光憑保險公司這樣的訊息就能來要錢也不認為 對方的保險公司 會完全不理會畢竟站在保險公司的立場 能協商 就協商吧
comesw7512 wrote:我不認為 光憑保險公司這樣的訊息就能來要錢 所以簡訊的完全內容?樓主說沒有全PO出來...這點值得商議!!!另外....撞車這種事,不好好趕快處理,拖時間,在那邊耗...沒意思!!!
像這種路口啊....你就算是不想讓,意圖也要很明確給對方!!!不要曖昧不明...要不就乾脆讓一下...又不會少塊肉!!!肇責是一定有...跑不掉...對方是新車,這一撞也吃了不少虧...趕快解決吧!!!別又像 保險一樣....我要保...但打算什麼時候保.中秋保?重陽保? ...算了..過一陣子再保? 一拖再拖...前一陣子不是買了一台 FORD 老車來玩....買車的當下,保險就買了....保險跟車才一起開走...
阿拉絲夠 wrote:簡訊內容我已經全po(恕刪) TKS!!1.你絕對玩不過保險公司的!!2.『談,可以。打,奉陪。欺,妄想。』~~~你要讓保險公司知道,彼此立場 也等於說 你要先去談3..如果你沒有身家,欠保險公司錢..好過欠私人錢...至少保險公司不會找黑衣人來打你不過...頂天就 20萬 就看你怎樣抉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