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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45597196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
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
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
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
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
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
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在法律健全,公民水準高的社會,正確行駛順序應該為深綠色車先行,再來換馬三,再來輪到機車 (影片中馬三與機車同時到達路口,左方車應讓右方車)錄影的車最後,影片中深綠色車,馬三,機車不管是有意無意,在路口停下再開的行為非常好,值得嘉獎,錄影的那台車搶拍不要臉,該抓起來打屁股。
不過,影片中的機車,馬三都忘了這裡是「法理不外乎鬼話」的鬼島,無號誌等路權路口哪怕是你只停那0.1秒,先停下來的人就輸了,照順序過的人是笨蛋!
2008 JEEP GRAND CHEROKEE SR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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