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贊成立法有獎金的檢舉?

鞭刑還沒立法前
我反對
有獎金馬上當烏龜車開在雙黃線的道路上
這篇文章是為了改善交通還是為了能有獎金?
這結果應該會造成台灣一種另類的亂象.
アルバ wrote:
台灣開車的人素質還是...(恕刪)
又是一個政府做不好處罰人民的概念,只是檢舉有獎金變成是讓人民狗咬狗一嘴毛,政府再坐享罰金入袋,然後去怪檢舉人喔!
把違規罰款提高2-3倍還比較實在....
亂買 wrote:
又是一個政府做不好處...(恕刪)


事故最多的縣市把縣市長直接免職比較實在
如果 可以檢舉 違反勞基法公司 有獎金 那就太好了....
每台小車售1000萬,其中的900萬為奢侈稅

令外:全國的公車全免費,由上述基金來補貼!
贊成檢舉 但不贊成發獎金
我只贊成發獎狀,不贊成發獎金,
因為檢舉他人違規的目的是建立在讓社會更進步美好,

檢舉的動力不因該是為了獎金才檢舉。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