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的1999跟警察真的讓我很無言

先跟大家說明一下
該路口因為行車視線的問題
所以在轉角的地方規畫紅線禁止停車

撥打1999請警察大人來處理,也不是我吃飽太閒找警察麻煩
而是該交通分隊距離違規地點步行三分鐘內到的了
而且從停車場外出巡邏必經過(因為該路段是單行道,就只能這樣走)

今天如果警察到場都決定要吃案的話
自己拍照上傳台北市違規檢舉的下場一定也是一樣
最後案件也是會回到該分隊手上處理

剛剛小弟過去拍了
打算上傳台北市違規檢舉網站試試看
下圖就是警察大人所謂的"標線斑剝"

walkman72 wrote:
剛剛小弟過去拍了打算...(恕刪)


連帶前後故事各大媒體發一遍吧!
昨天晚上寫了市長信箱
看看怎麼回再決定吧


walkman72 wrote:
昨天晚上寫了市長信箱...(恕刪)
紅線前後那兩盆樹算不算路障?

是不是也要清除掉?
後面那兩盆樹沒有檔到紅線
可能是拍照的視角問題


警察的眼睛有問題,

建議取消配槍,禁止騎車、開車,

避免傷及市民。
我檢舉過文山區的紅線違停,也是以紅線斑駁退件,但是今天發現紅線已經閃閃發光了喔!
下次有拍到再來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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