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大家說明一下該路口因為行車視線的問題所以在轉角的地方規畫紅線禁止停車撥打1999請警察大人來處理,也不是我吃飽太閒找警察麻煩而是該交通分隊距離違規地點步行三分鐘內到的了而且從停車場外出巡邏必經過(因為該路段是單行道,就只能這樣走)今天如果警察到場都決定要吃案的話自己拍照上傳台北市違規檢舉的下場一定也是一樣最後案件也是會回到該分隊手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