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翅幾回寒暑 wrote:
我前面的空間只剩它車(恕刪)
其實大部份事故都是這種不當變換車道造成,但公務機關遇到交通問題只會鬼打牆的複誦十次車禍九次快。
每次只會趁機多插幾隻測速照相機來把問題搪塞過去順便賺一點交通罰鍰。
遇到這種檢舉回覆其實比被插隊更上火。我之前也遇過但收到回覆時原始影像也蓋掉了,之後我都會將影像資料保存到電腦一段時間後才清除。
若實在還氣不過就再往上層投訴到交通部寫首長信箱之類,附上案號表達不同意這個案件處置方式。
還有機會翻盤。
老翅幾回寒暑 wrote:
2樓跟3樓的有講,切入連續行駛車陣
這個感覺就跟你乖乖排隊一陣子要買東西,一個人直接2話不說插隊在你前面,你什麼感覺??
我是在想,這種不能檢舉,那我以後是不是也可以不排隊硬插別人,被檢舉了拿這個當案例來申訴?
這台車硬插沒事,為什麼我有事?法律不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