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的幾篇汽車追撞的事故( 無論是高速公路或一般平面道路 ),是非常好的警惕素材。這正是,堅決反對「 摩托車無論重或輕型,行駛快速道路與高速公路 」的主要原因:車輛行駛速度快。一旦產生追撞:如果被追撞者是摩托車。極高的比率會造成「 人與車輛分離 」的後續情況!除了摩托車與駕駛者及乘員,要遭受第一次嚴重撞擊所產生之傷害之外。在「人車分離」情況產生之下:駕駛或兩者,同樣會有高機率要遭受第二次甚至第三、第四.....因事故產生之後接續撞擊所承受的傷害!愛它就別害它。政府應「 收回 」,摩托車得在快速道路行駛的法規。
多比較 wrote:愛它就別害它。政府應「 收回 」,摩托車得在快速道路行駛的法規。 看事實 , 不要靠想像看看國三甲的數據就知道 , 大型重機遠比汽車安全也就是說 , 人車分離什麼的 , 那些都是自己想像出來事實擺在眼前~~~ , 不要自己亂想像如果用事故數字當標準 , 那自小客早就被禁行所有道路了
事故過程跟我家這隻三寶一樣,差點賠到脫褲跨縣市拖到認識朋友車廠修自己的車,修好要求三寶不要再開車上路結果還是開,不到一個月又在家裡附近小路去追撞前車,又再修一次修好之後還有小事故最後賭爛車子辦停駛,放著給他生鏽結果三寶說要買BMW新車!卡早睏A,不要再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