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想比照大陸的汽機車強制報廢規定嗎?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自由民主國家的政府不敢輕易剝奪或消滅人民的財產啦!!
尤其台灣新車又賣得這麼貴,還能開也符合環保法規要求有甚麼理由強制報廢??
真的比照下去最傷心的一定是車商,因為車子有使用年限了,勢必影響購買意願跟購買取向,
消費者會更斤斤計較,因為時間到了/里程到了就得報廢。
兩岸人民同文同種,就連素質也一樣差,所以肯定不會的。
中華民國要強制報廢的話訂15-20年相信都能接受吧
是否該檢討驗車的制度,以驗車的結果來看報廢與否,比較客觀.
國民党戒嚴時代才有可能
當年推反空汙法要讓老車比照新車標準驗車就被幹翻了
強制報廢辦不到
當然要啊
車價也要一樣
[email protected] wrote:
樓主沒事嗎??人家中...(恕刪)

換個角度想 加強推廣車子保持乾淨整潔
減少換車頻率 是不是能夠減少環境汙染
報廢車 可回收跟真正回收 多少你知道嗎?
新車不照顧都幾個星期跟舊車差異多少?
eric62 wrote:
中華民國要強制報廢的...(恕刪)


民主國家沒有權力剝奪人民的財產!XD
菜鳥自覺~認清輩分~不得有故做大條~一臉欠揍之行為! 希望公差~自動出列~不得有畏縮不前~不點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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