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有重機被拖吊,原因是那個從垂直向下躺了57度的車牌

marinese wrote:
規章不夠明確有漏洞前 執法機關就是依法院判例當先例跟上級單位行政函釋為執法依據

你舉一個102年的判例,那不就證明這10多年來的空轉、內耗?
14度差距是沙小?
若原來車牌90度,差14度不就是76度?
訂個標準讓大家有依據不香嗎?

魯小小小
翹不起來,只好裝翹牌
buzzbee
[XD][XD][笑][XD][XD]
S.A.G. wrote:
你舉一個102年的判...(恕刪)


你可以跟法院審判長跟警察講 根據食食品衛生管理法 翹牌判例是有保鮮期的
魯x10小小 法盲

你知不知道 現行台灣的公然汙辱罪 還是1935年 南京國府時期訂定的 ?

102年判例 到115年都沒推翻就是代表適法性是無疑正確的

翹牌族 翹到腦都跟著翹沒了 基本法學素養低落 以為有所本 給人看低低
阿豆弟愛搞笑
直接複製貼上
葉梓楓
[笑到噴淚]5
水の呼吸使用者
[笑到噴淚]5
no862079 wrote:
不要去改牌架不就沒事了⋯

法規規定牌照為可改裝之項目
如果要隨意超譯執法
那你改煞車警察也可以因為安全疑慮攔查你囉?


marinese wrote:
士林地院 102年度...(恕刪)


法規規定牌照指定位置有包含原廠位置嗎?
根本沒有這道法源依據
判例沒推翻那為何爭議還一大堆?
每台車的原廠角度都不一樣
請問哪個角度才是法規規定的角度?
中華民國法規根本沒有規範過角度,行政怠惰還牽扯用路人
拿那個被砲翻的可悲臉書社團引用的判例也無法合理化行政怠惰啦

marinese wrote:
102年判例 到115年都沒推翻就是代表適法性是無疑正確的

判例可以當參考但不是叫你擴大超譯

以最近的BMW案為例,車牌哪裡有無法辨識?

可以被後方車輛辨識、可以被科技執法辨識,只有盲人才無法辨識

你知道那台S1000RR原廠牌架位置嗎?



跟你講啦,原廠的牌架就是短的了,這些法盲警察照樣抓啦
南部已經有原廠牌架還被扣牌的,還適法性哩

marinese wrote:
你們可以跟棒球ABS或劃框框去挑戰嘛

棒球ABS有指定尺寸、範圍、位置
法規有規定牌架角度?
沒有就是沒有,現在不就是在示範給你看
什麼叫做挑戰法規合適性嗎?

車牌被規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求「可辨識」的最大原則
明明車牌每個字看得清清楚楚沒有汙損沒有遮蔽
到底哪裡叫做無法辨識?
百思不得其解
marinese wrote:
翹牌族 翹到腦都跟著翹沒了 基本法學素養低落 以為有所本 給人看低低


你是說他是翹牌族嗎?


還是他呢
daniel8904009 wrote:
你是說他是翹牌族嗎?...(恕刪)


有無辨識是你翹牌族認定還是法院跟執法警察認定 ? 你認為行政怠惰 去打行政訴訟阿

翹到連腦都忘了帶就出門

扯一推 有無辯識 我翹牌族認定
有無行政怠惰 我翹牌族認定
有無適法性問題 我翹牌族認定

那法院跟執法監理單位 都給你們翹牌族指定的社團89來擔當好啦

有沒有人給人看到這麼低的論述阿~
原廠型式牌照架車測就送過沒問題 , 給人家那邊魚目混珠 拿用原廠形式牌照架改裝車牌底框被扣的 混一談偷渡 低劣
marinese wrote:
扯一推 有無辯識

好的,你辨識不出牌照,建議眼睛拿去捐
反正用不到

marinese wrote:
原廠型式車測就送過沒問題 給人家那邊魚目混珠 拿用原廠形式改裝車牌底框被扣的 混一談偷渡
法學素養低落 道德又低劣


牌照是不是可改裝之項目,政府說可以,你氣得要死
原廠牌照幾度是標準,你沒回答+政府沒規範
改裝後幾度算違法,你沒回答+政府沒規範
過往判例如何解釋牌照改裝違法判定之標準,你沒回答

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交聲字第2158號
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交字第65號
基隆地方法院104年度交字第130號
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交字第266號


要判例是嘛?
你拿那個判例自慰玩了沒
以上是社群別人整理好牌照改裝後被警察抓,法院撤銷原處分案例
有這些判例能做什麼,能替牌照規範不完善的事實開脫嗎?
還當寶一樣,真可憐

笑死你眼睛不好看不到牌照號碼就算了
法學素養還0分
跟我扯道德、翹牌族,抱歉我完全沒感覺,我的車全車原廠。
daniel8904009 wrote:
好的,你辨識不出牌照...(恕刪)

你的車原不原廠 乾我們大家鳥事?
你有翹 就等著被扣牌風險 沒翹自然沒有

改裝牌照底框 跟警察置氣 我是警察我也有脾氣 當然合法權限內順勢扣你車阿 ~
你們這種族群 八九一堆 有時行為就是不長眼阿~

好啦 法院有撤銷有判例

阿警察執法單位就是根據法院判例跟函釋去執法
個案有瑕疵就撤銷 沒瑕疵就依往例 法治國家這樣判 你有什麼不滿意的拉


法律跟法院警察執法 不是為你們翹牌族五星滿意設計的
你都幾歲的喀 還不知道政府體系運作

事理的論述 跟你在馬路上故意催油門把手兩下 要人讓你路是兩回事
你的論述真的就是很低阿
marinese wrote:
原廠型式牌照架車測就送過沒問題 , 給人家那邊魚目混珠 拿用原廠形式牌照架改裝車牌底框被扣的 混一談偷渡 低劣


監警不同調?台南警抓翹牌挨轟 公路局擬首訂角度規範

18起爭議案
連原廠牌架都能被扣牌
你跟我說什麼翹牌仔?

可以改裝的項目跟我說只能用原廠不然就是魚目混珠
你知道你在講什麼嗎?


十幾年前就有過的爭議現在爭議還在,不就是行政怠惰嗎
2/13的新聞到現在改善了嗎
那些判例全都是行政訴訟啊,提訴訟有很難嗎?
講的好像會改裝的人都法盲、都不會提訴訟一樣,笑死
誰跟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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