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柚啊!車輛左右轉要打方向燈,正義哥檢舉$900

sungchih wrote:
這位大大講得實在太好...(恕刪)


陳阿瓜~ wrote:
***君您好:
您於106年7月5日電子郵件詢問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問題,已轉由本大隊處理,有關您詢問左轉彎顯示方向燈疑義部分,本大隊說明如下:
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人轉彎前,未使用方向燈,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4款及第5款規定,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右(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按上揭條例及規則條文規定,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進行轉彎之過程,均應顯示方向燈,俾讓其他用路人瞭解其動向,以採取適當之必要措施。爰此「轉彎過程」應全程顯示方向燈,惟如係於左轉專用道停等紅燈,雖未顯示方向燈,於行駛中再開啟方向燈完成左轉彎動作,即非屬違規行為。有關您詢問遭民眾檢舉停等紅燈時轉彎未使用方向燈認定疑義部分,仍應視檢舉影片顯示之採證內容依個案具體事實審酌,方能具體回復。
另為使市民反映意見得快速進行處理、即時回復,提供給您一個既方便又快速的陳情管道,得以臺北市單一陳情系統「HELLOTAIPEI」App,或到網址hello.gov.taipei,提供您的寶貴意見,該系統將快速進行登錄陳情及派工案件,且處理過程透明,更為便利!
若您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查承辦人:警員陳品樺(聯絡電話:23752100轉1317),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敬復

看來是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太喜歡走模糊地帶?

照上述回覆來看「於行駛中再開啟方向燈完成左轉彎動作」這樣的行為
亦不會與元星網友提供的官方回覆內容相衝突

因為元星網友提供的內容僅說「轉彎前須打燈」
卻沒明說「前」是多前
10秒前? 5秒前? 1秒前?
請問你,
1.山路轉彎要打方向燈嗎?
2.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以標誌、標線、號誌為準,順行路況,沒有「標誌、標線、號誌」需打方向燈嗎?
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及遵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行駛,沒有「標誌、標線、號誌」需打方向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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