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檢舉魔人被蓋布袋

說的好
有些人管閒事管到海邊去了...這若能反求諸己就阿彌陀佛了
inconceivability wrote:
有些人管閒事管到海邊去了...


不用海邊啦,車前5公尺就已經是極限了

有好一點的行車紀錄器可以介紹嗎?



Sammama wrote:
我只知道板上有檢舉魔人
然後只要跟檢舉魔人是持反對聲音
就被歸類為違規達人

對了
還有幾個檢舉魔人也兼職違規達人


我也知道,只要有人跟你持不同意見,就會被你扣上檢舉魔人的帽子,你的標準真是好棒棒啊!

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北七喵 wrote:


我也知道,只要有...(恕刪)



我針對的基本上都是板上有名的檢舉人
併排大
某p某a某c等等


這個北七喵又來亂了
好幾次我還在針對併排大
好幾次都你出來搭腔緩頰
還好意思說不是他的教眾
人家併排大都知道理虧不敢說話
就你還可以回一個沒有內容的文說別人沒內容
蠻奇怪的厚


我就說我懶的找
看這一棟就知道
還有我上一個就知道 我在針對併排大
又[剛好]北七~喵又跳出來 哈哈


還是你其實喜歡我?
anne0904 wrote: (微罪要怎的定義?恕刪)



微罪有明文規定了
可以上網看看
至於其他的每個人認知的微罪就不討論了
也不用舉偏激的例子
Sammama wrote:
微罪有明文規定了可以...(恕刪)


samxxxx分身大師講的那些明文規定的微罪
警察本來就不會開單,自然也不會有人一直檢舉

但是為什麼大師檢舉的就是正義就是嚴重違規,
別人檢舉就是微罪就是浮濫檢舉,可以請大師開釋一下嗎
我最他X的就是看不起這種意見不同就亂扣帽子的人
不是把對方染成是黑的,就能襯托出自己是白的=>我這是針對很多人不是單一人

檢舉行為是部份人士自己所承認
但討論者違規行為有舉證過嗎?是在為自己的違規做辯解嗎?
況且此板明明就是針對台中檢舉魔人,偏偏又有人覺得自己也是魔人

微罪範圍有定義,不是自己認為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 三 章 稽查及民眾檢舉
第 12 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前面說過了微罪不罰是不受理民眾檢舉,執法人員仍有告發權力
未達路口中央即先行跨越雙黃線搶快左轉
算不算微罪?
我上次舉發一個搶快左轉
大師一直砲我 說什麼又不影響車流 幹麻檢舉
拜託 我在救那個違規者的命耶 還一直被他砲
曾經看過公司內一個部門,有個員工常常跟主管告狀,誰誰誰上班講私人電話,誰誰誰上廁所太久,誰誰誰上班滑手機,很不公平,且影響公司競爭力,過了一陣子,那個愛告狀的員工就被離開這個公司了,這個公司依然持續成長茁壯。
shenry88522 wrote:
曾經看過公司內一個部...(恕刪)

這家公司不是專門詐騙就是黑道
大家一起幹傷天害理的事
當然想要大家同流合污一起亂搞啊!

對正常營業的公司內部專幹壞勾當同事,
絕對是鼓勵舉報!!你別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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