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多重的罰金大家才願意遵守交通規則


expert330 wrote:
罰金維持現狀即可.但經裁罰單位查詢如1年內有重複違規的項目,則以該罰則最高金額罰金開罰.

另外,光靠警方這種放水取締模式,還有違規魔人一被開單就要上網po文哭訴的風氣,
以目前台灣人民的道德水準來說,要達到自我進化自我約束的地步預估還要3000年,
因此建議,將現行部分罰則(譬如:闖紅燈,併排停車3分鐘以上),
編列民眾檢舉獎金10-30%,相信交通狀況會改善不少....(恕刪)

直接拘役~~台灣的監獄會不夠關阿~~

留下污點這各方法是不錯~~日本方法好像是這樣~我之前去日本~~

導遊說日本只有個位數的駕駛人是拿金駕照~~拿駕照拿幾十年都無違規紀錄才有~~

駕駛禮儀只對有羞恥心的人有用~~對無羞恥心的人是個屁~

當然罰多少錢不是重點~~是嚇阻力的大小~罰那一點點~有人會怕嗎~

當然不會阿~~

罰重一點對那些遵守交通規則的人根本沒差~~因為罰不到他阿~

對那些經常違規的人才有差吧~~
mmaxliao wrote:
罰金增高只會助長歪風,記得我看過國外有一篇道路建設裡..變換車燈後有一根金屬柱子會撐高,當然在台灣可能會造成傷亡,但如果換成別種材質呢?也不是採用柱狀升高方式呢,我想說的是當無法約束那為何不設計的讓人無犯錯空間的道路呢?如果有人犯賤到愛用自己的車子去撞那些阻擋物我也真的無解了.......

記得有一個國外的影片 , 就是那個會升高的柱子

影片是跟在一台公車的後面 , 公車過後柱子就升起 , 後面一台車想要加速跟過去 , 然後就整台車撞柱...

好猛...........

所以重點個人覺得不是罰多少或是如何規劃道路 , 而是有沒有教育國民要守法
個人覺得罰款一定要讓受罰者"有感覺"
一樣3000元超速
對貧困人家跟對富豪的感覺是不一樣的
外國好像罰款會跟收入成比例
一定要讓違規的人有感覺
才有機會降低違規行為~~~~
PS.先前看過報導有藝人心情不好就開車在高速公路亂飆, 還說收到超速罰單也不怕~~~~真是ooxx..
罰多少是其次, 沒有確實執行是根本問題
闖紅燈一次罰18w沒人被罰過有用嗎?
闖紅燈一次罰1.8k但每支紅綠燈上都有照相機中獎率100%
效用會大於一次18w警察睜一隻眼必一隻眼
或是鼓勵民眾檢舉依比例撥給檢舉獎金

隱藏性舉發事後收到罰單的震撼度會高於在路邊百攤臨檢
就像測速三腳架跟固定桿一樣
固定桿大家都知道在哪會煞車心存僥倖
被三腳架拍幾次才會真的沒有僥倖的心理
因為隨時都有中獎的機會
沒錯~重罰也要實踐才有用

李安毅 wrote:
被三腳架拍幾次才會真的沒有僥倖的心理


絕大部分違規被抓都在盧,因為存在 僥倖的心理
隱匿式的舉發,或是全民狗仔,才能抑止這種心理

罰金?我覺得以年收入為基準,伴隨一個最低限額度
例如闖紅燈罰年薪一半,或是十萬元,取價高者
沒有收入資料?那就看名下登記財產
名下沒登記?那就車子直接拖走~
酒駕不用太麻煩,直接公訴蓄意謀殺就好
違規達人曰:
罰的再多 我也不怕
罰的再重 也要違規
個人認為
除了罰金提高是一個方法外
但最重要的關鍵
還是在於執法者『警察』有沒有足夠的專業、權力、執行力
來去對違規駕駛先發現、後攔檢、再裁罰

超速、闖紅燈等都有固定式照相機可以舉證
但行駛中的車輛屬於移動式的
也隨時都會變換車道、轉彎、停等紅燈
但這些移動時的各種駕駛行為
才是真正會造成發生車禍的重要因素之一
轉彎與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停紅燈超越停止線、對其他車輛逼車(危險駕駛)..之類的
但這點台灣警察幾乎都沒有再執行違規糾舉
只會在天橋上偷拍行駛禁行機車
站在路口後方50~100公尺等紅燈又轉、機車未二段式左轉
所以,提高違規罰金屬於被動式的處罰,必須加上主動式的去查察任何違規行為
這樣以提高罰金用以遏止交通違規才能有相輔相成的效用
否則
實在很難有明顯的改善

以上個人見解,給大家參考~3Q!
Henry0320 wrote:
個人認為
除了罰金提高是一個方法外
但最重要的關鍵
還是在於執法者『警察』有沒有足夠的專業、權力、執行力
來去對違規駕駛先發現、後攔檢、再裁罰

超速、闖紅燈等都有固定式照相機可以舉證
但行駛中的車輛屬於移動式的
也隨時都會變換車道、轉彎、停等紅燈
但這些移動時的各種駕駛行為
才是真正會造成發生車禍的重要因素之一
轉彎與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停紅燈超越停止線、對其他車輛逼車(危險駕駛)..之類的
但這點台灣警察幾乎都沒有再執行違規糾舉
只會在天橋上偷拍行駛禁行機車
站在路口後方50~100公尺等紅燈又轉、機車未二段式左轉
所以,提高違規罰金屬於被動式的處罰,必須加上主動式的去查察任何違規行為
這樣以提高罰金用以遏止交通違規才能有相輔相成的效用
否則
實在很難有明顯的改善

以上個人見解,給大家參考~3Q!...(恕刪)


你說的很好
不過
你說的理想的情況(跟我前面提的一樣 要"嚴抓"才有用)
現實情況中
很難執行(警察跟在移動車輛的後方拍違規 而不是定點在天橋拍照)

因為你說的那些違規都是
"一瞬間"
"不知何時"
會發生的

除非有台警車一直跟在違規車主的後方
要不然
拍不到的

警力有限民力無窮
當下唯一的解決方法
還是
"全民檢舉"
當每個用路人都有行車記錄器
那些惡意違規慣犯
每天一上路
每個違規都被拍被檢舉
一天就要繳個十幾張罰單
會不改嗎?
交通會不變好嗎?
maa1685 wrote:
紅燈右轉和紅燈超越停止線都是罰$600....(恕刪)


超越停止線 有兩個法條適用~
一個比較貴... 一個比較便宜(有記點)...
貴的那項較適用於逕舉
最討厭常把「聽說」二字掛嘴邊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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