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yc4388 wrote:看過停在雙黃線正中間下車買東西,雙向都能通行,有沒有更狂 雲林縣口湖鄉台17線上中山路與文化路口就有了,好幾台車子大喇喇地停在雙向道路中央的槽化線上,旁邊幾十公尺就是雲林縣北港分局下崙派出所,幾年前我去墾丁五次+環島2次,每次經過這個地方都是這副場景,一個完全交通沒救的極度落後地區。
hsin540610 wrote:個人覺得警察便宜行事,這絕對是構成危險駕駛,起碼罰9萬,再吊銷駕照。 危險駕駛照法規就是小型車罰鍰18000+扣大牌3個月,罰9萬+吊銷駕照這個要件是二台以上犯同項違規,警察的處理沒有問題,只是到底有沒有真的開出罰單只有天曉得,喔,我忘了01上還有一票鄉民會觀落陰,請他們說說警察到底有沒有開出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