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匝道休旅車違規插隊「持雷射筆掃射」

wingsky wrote:
這輛黑色休旅車擺明就...(恕刪)


這個交流道是林口A

往前開走八德路還有一個林口B交流道

文一這裡右轉不應該開放走A的 每次走這都塞成一團

還連帶文化一左轉的車子

所以後來設置科技執法要路口淨空

但一點用也沒
wingsky
對啊,我也常走這邊南下......之前有跟蔡淑君議員反應過,幾番修改之後才變成目前這樣,是有比之前好走多了。這路口的科技執法,真的沒啥用....
歡迎光臨MY縫
wingsky 這條路設計上就很有問題
非常惡劣,
明知雷射筆的光線會傷害眼睛,
還故意這樣做.....
小金0917 wrote:
有時候忍一忍讓一讓,總比發生碰撞還要花時間等交警來處理得好。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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