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ak wrote:2點請教網路鍵盤大神1.沈男停在自家土地、房屋的騎樓,憑什麼檢舉2.法院認為,騎樓產權屬公有或私有,均不影響屬於人行道性質-->私有地也要被強制拿來當人行道 大神們只會在其他棟亂噴你想問大神到底在公三小的時候大神大多都是突然不見或是看不到這篇
很多人以為私有地,就是可以自己任意使用,這是錯誤的觀念,因為從憲法和土地法來講,所有的土地都是國家(全體國民的),這個抽象概念叫上級所有權,而上級所有權則透過法律去對下級所有權(例如一般私人土地),去"依法"進行管制與管理,所以可以衍伸出各式高權行為,例如管制權,取締權,徵稅權,徵收權.....如果私有地就可以完全隨意使用,那為何需要繳稅?為何要有容積管制?為何我蓋房子一定要留法定空地?憑什麼我土地指不出建築線,連合法房子都不能蓋?重點是要依法使用阿....事實上,很多時候,行政機關確實相對比較死板(避免圖利和瀆職問題),法院的解釋空間可以相對彈性,問題是,個案若是整個騎樓都大部分被堵住,法院鐵定也是愛莫能助釋字564號,其實有過類似的解釋(關於騎樓違法設攤的問題),不過具體打行政訴訟的時候,個案差異雖然會很大,但是如果阻斷了大部分的行人移動空間,那鐵定是GG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