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廢除「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制度」:回歸專業執法,終止社會互害

民眾檢舉不可以
警察抓違規說是賺業績、偷偷摸摸、死鴿子...等等
反正很多違規的就像柯文哲,只有自己是對的
Harvey norman wrote:
序言:交通治理不應建...(恕刪)


支持
Harvey norman wrote:
序言:交通治理不應建...(恕刪)


現在這些違規罰單對我來說 就是一種社會的成本

就像你開車會有油錢 高速公路過路費 燃料稅牌照稅一樣
現在有一個違規費

有些人就是愛把自己的人生花在這些沒意義的拍照和檢舉上 比如一個月檢舉一萬件之類的

他願意把他的人生貢獻在這些事情上 這是他的事情不關我的事

對我來說反正就是罰款而已 當你賺錢能力大於這些罰單消耗 這些罰單就不是問題了

不過就是錢的問題而已
雁南天
我也是用這種心態在繳這種錢
人民交相賊, 公家看爽的?
我支持廢除檢舉
前提是考照制度比照新加坡、日本、澳洲等
不然路上一堆垃圾憑什麼他們可以危害別人,我們卻不能檢舉他
huang635555
黨一定很支持,因為又有一堆人可以塞了!又能增加預算了!
豆豆先生 wrote:
贊成廢除交通檢舉制度...(恕刪)


台灣有一群人
看到別人違規.侵犯自己的路權
是沒在檢舉的
而是直接拎球棒.抄傢伙.下去和人理論
如果廢除檢舉制度
等於變相鼓勵民眾.拎球棒.抄傢伙.下去和人理論
你希望..變成這樣的社會嗎?
我就問你
因為別人亂停車阻塞車道.你車輛過不去
你覺得.錄影檢舉.比較好.還是.拎球棒.抄傢伙.下去和他理論.比較好?
你開車騎車.因為別人沒有打方向燈.亂撇過來鬼切.害你差點撞到他
你覺得.錄影檢舉.比較好.還是.拎球棒.抄傢伙.下去和他理論.比較好?
Blood Orange
現在一堆直接停路上,根本沒有羞恥心啊
Harvey norman wrote:
特定人士發洩私憤、惡意報復的工具
違規仔輕視法規才是問題之根本。
Harvey norman wrote:
在民眾檢舉的案件中,受罰者往往在數週甚至數月後才收到罰單
時效問題應該是要求執法方。
檢舉本身就要附上許多證據,我倒是希望能推出檢舉APP,一來降低門檻,二來制式化舉證標準。
違規蟑螂真的很恐怖, 專扯些有的沒的,
最好鄰里間有違規蟑螂整天把車停在家門口擋路,
你和牠之間還會有信任情誼

之前還在扯啥行車紀錄器沒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
拍出來的違規不算數, 真的快被違規蟑螂笑死

每個檢舉案最後都是透過承辦員警開單,
比例原則? 行政裁量權? 審過了不是嗎?
沒肇事就沒有立即危險不用開單喔?

想隨心所欲不受規範限制的人真是恐怖,
開單就互相對立製造傷害, 阿全面回歸警察該單,
不就人民和政府對立

說白了, 違規蟑螂就是窮!窮!窮! 外加不守規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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