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之前您說的是
dougles1974 wrote:
ps:根據交通部解釋,「減速」就是指減到不會撞到,
這裡的兩份資料說的是
dougles1974 wrote:
視當時行車及交通情況酌量減速至可以隨時停車之準備。
dougles1974 wrote:
自應減速慢行至可作隨時煞停車準備之速度
我之前也曾聽處理車禍的警察說過”「減速」就是指減到不會撞到”,但我請教他有無法源依據?他又無法舉出,所以看到您也這麼說,才會想請教您來源.
不過就所謂”可作隨時煞停車準備之速度”,之前曾請教一位法官,他的說法是:只要你無任何違規事項(包括未超速),事發當時有踩煞車而不是踩油門,那麼就符合”可作隨時煞停車準備之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