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PD SWAT wrote: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每天都有汽車違反這一條規定,怎麼不見警察取締?.(恕刪)
他指的慢車道應該是指像台北市的長春路,吉林路這種
單向一個車道,路邊有畫停車位. 在停車格跟單一車道之間還有一些寬度
這個寬度是不足一個車道但還夠一台小轎車過
君不見一堆小黃他明明沒有要靠邊上下客, 也沒有要右轉還不是都擠這個邊邊想辦法往紅綠燈前面擠
等到一綠燈他們又很快的硬擠到內側道去直行
重機就跟者前面的小黃往前擠
停在小黃後面
看條子是要抓你還是抓小黃囉
反正不要只有你一台. 只要你的前後都整排汽車跟者擠在這個所謂的慢車道
也不會有條子過來抓你. 就算條子要抓你. 你就說你等等到路口是要右轉. 不就得了.
台灣就這樣了. 規定是規定. 這條規定在台灣有人在遵守嗎?
跟本沒人在抓這條的
不過有規定就是了
要不要遵守就見人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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