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用行車記錄器檢舉交通違規的人,要注意了!


chlin wrote:
檢舉的照片似乎都要就...(恕刪)

聽起來道蠻奇怪.裝4台想必是汽車吧.這4路裝法至少前.後至少也會有
一個月的罰單接到都是民眾舉報就可能同一人所為.若依照照片的時間戳記位置跟顏色.多少可判斷為同一人
當一般人若接2-3張 都是同樣照片的時間戳記位置跟顏色.難道不起疑???
此時往後的日子不會把每日的記錄器檔案備份下來.或許有個32G還沒覆蓋就接到罰單也是有可能
再接到罰單...會查不出誰跟在後頭嘛?.....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都呆到不知時常有熟悉車輛故意放慢後面跟嘛?

樓主的發言真偽度真是耐人尋味
什麼跟什麼,標題的因果關係有點奇怪吧
你朋友是因為自己違規才被別人檢舉開罰單
這和他去檢舉別人違規有什麼關係?
自己本身就經常違規還去檢舉別人違規,結果被盯上,我只能說:你活該!
套句鄉民常說的:不要違規就不用怕被檢舉!

hungcho wrote:
怎麼覺得便當文又來了...(恕刪)


+1

邏輯不通!
檢舉別人與被人檢舉都跟貼文非直接關悉,大家看不懂嘛?
沒違規有何好怕被別人拍?我常騎禁行機車道本來就已做好心理準備可能會被檢舉

現在的問題是...記錄器變成了自我假想的權力慾望放大器進而享受其中
我說...這是個病態還會上癮呢

*平常心去做這件事,有因有果歡喜做甘願受...就啥事都不會發生.
我真的覺得
樓主發的文章

真的真的不太可能

除非被檢舉的車主有個好習慣
下車就更換新的記憶卡
很多記憶卡在交替使用

不然根據流程
以及辦事效率
根本根本不可能

比較有可能
就是樓主被檢舉怕了吧

spps
車用監控主機可存3個月以上
eric62 wrote:

以台灣的路標及道路設計,在一般道路開

怪了!!
第一篇不是寫"常走的路線"嗎?
怎麼現在有變成外縣市呢?
而且既然到了不熟的環境
就應該更注意路況
而不是路況不熟就給他亂開
如果真的不小心給他違規了
就請有接罰單的準備
如果你朋友他能維持在偶爾舉發重大違規的部份,
我相信應該不會那麼快有報應的。
被找到了,真的就慘了。
現在人家是用相同標準來整他了,
認命吧
他遇到大富人不用上班所以才有時間跟在他屁股後面服侍他
對方比他還累1000倍
不過你朋友每天走一樣的路還會違規也是天人一個
理論上不通,你會不會是小說家。
總算有人遭抱應了

我老板的警察朋友說他以經受夠了那些抓耙子,增加他的業務還很凶
那天不小心把抓耙子資料寄給被撿舉人也不意外

*之前高雄不是有撿舉達人被識破,你覺的是誰做的?
爵士魂
spps
車用監控主機可存3個月以上,要知道惡意的檢舉人不難

JizzBoy wrote:
總算有人遭抱應了我老...(恕刪)

這樣就想到個資法,不知那個警察朋友後來怎麼樣了呢
spps
如果你寄你會讓人知道嗎,檢舉本來就會保密 他檢舉檢舉的人當然要保密,只是告發單位是原被檢舉人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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