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17032 wrote:各位大大好:目前初判出來1.對方少線道未禮讓多線道2.我方到路口未減速 有違規才有肇責 沒有違規就沒有肇責路口未減速 不一定是違規無號誌之交岔路口 法律規定要減速至於 有號誌的路口 法律並沒有規定要減速
s517032 wrote:各位大大好:目前初判(恕刪) 為何要追究對方是否滑手機?那只會有罰款,並不會改變你目前的肇責比例30%是來自於路口沒有停看(取代應注意未注意)條款的肇責來源再為了這件事花3,000也不會改變目前的比例分配屆時反而要小心對方因報復心態,也去鑑定你路口未注意(二敗俱傷)車險該買就是要買,不怕保費貴,只怕賠不夠不要再糾結無法改變的事,好好了結車禍
s517032 wrote:好的謝謝大大分析因為想要我方肇責是0應該超難的爆爆再如何都會有應注意未注意之類的😂(恕刪) 如果我方肇責是0,保險公司第三責任險會不會不願意賠給對方造成對方跟你求償,你要自掏腰包,有錯請更正曾有案例就算對方闖紅燈,沒戴安全帽對方受傷就可以跟你求償,你不跟對方和解,就會被判刑
aavicky wrote:曾有案例就算對方闖紅燈,沒戴安全帽對方受傷就可以跟你求償,你不跟對方和解,就會被判刑 在台灣,這種事真的是超無言的明明是對方撞人,只因為對方受傷,變成自己要賠錢,不然就被判刑這到底是什麼鬼道理
hua01 wrote:在台灣,這種事真的是超無言的明明是對方撞人,只因為對方受傷,變成自己要賠錢,不然就被判刑這到底是什麼鬼道理(恕刪) 的確是....只要自己有一點點次要肇事責任,對方有受傷就能以刑逼民,不想留下刑事紀錄就得賠錢給主要肇責的人來換和解運氣不好還會遇到獅子大開口的......唯一自保的方法:看到對方去驗傷,自己當天也要驗傷(手指拗到、脖子扭到、額頭撞到、頭暈想吐......都算傷)來互告傷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