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尼朱 wrote:所以怎麼解決呢?(恕刪) 簡單啦。這些慣性違規者怕的就是罰錢,所以規則繼續存在但不罰錢就可以了。有興趣可以去其他FB看看,這些人感覺只要罰到他們錢,就是政府的錯,就是檢舉魔人的錯。所有會罰錢的規則,都是政府搶錢唷。
台灣違規無法快速降下大概就是執法不嚴:警力長期不足,無法有良好的見警率、覆蓋率加上預算由地方決議,為預算不被刪減,只好妥協不敢多處罰違規有科技執法可以增加執法強度,但目前仍嫌不足違規成本太低:罰金低、繳罰款又容易導致對違規者沒有嚇阻力駕照取得容易:駕照沒有鑑別力,導致不會開騎車都能上路交通多頭馬車:中央規範地方不同步(沒有懲罰機制),各自為政,無法統一還有最重要的是"人民沒有心去支持改善"習慣了方便,想怎麼開就怎麼開交通要好真的不是容易的事
Harvey norman wrote:陽明交大運輸與物流管理系教授邱裕鈞指出,科技執法若沒有先告知用路人期望的行為模式,就變成目的是開罰單,但駕駛人可能還是沒有注意到就違規被取締,駕駛人的感受一定不太好,也不見得能矯正其行為。 德國的測速照相機是隱藏的,經常偽裝路邊垃圾桶或是大石頭,當然也不會提前預告,尤其是法蘭克福附近很多,你不會知道哪裡有測速照相,他們認為,駕駛人應當隨時遵守交通規則,而不是看到執法才遵守,有台灣人不知道德國的做法,以為沒有測速照相,最後罰單寄到台灣來。另外,世界各國警察現場執法都不需要提前預告,台灣除外。德國交通死亡率比美國台灣低很多。
sansen wrote:行人還是很弱勢, ...(恕刪) 用以偏概全來思考分析事情只會讓自己越來越狹隘。行人有壞心的,駕駛有爛的,但這並不能否認仍有很多人努力在遵守規則,快速通過和禮讓他人,為交通環境做出努力。
一堆測速、科技執法、民眾檢舉的情況下都能開出、騎出、走出各種死樣子了,這些垃圾竟然還有臉皮道貌岸然、義正詞嚴的批搶錢、喊悲苦,假裝為民喉舌???是多不要臉啊。今天本身若平常就守法守規,根本不會覺得困擾,這些垃圾有時間在那做作,不如由自身做起,再幫助民眾一起提昇用路素質,還比較實際。整天在那抱怨、許願、裝受害者,你們是乞丐嗎?我發現這內容還蠻好用的,歡迎取用,破除那些話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