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閃違停,被大車輾斃

遇違停,要變換車道就要先看清路況
況且本來就該遠離大車,你以為她看的見,但是她死角很大
台人騎車習慣又很差,老是喜歡鑽來鑽去
我習慣就不會這樣騎,遠離大車,被撞的機率很低
臺灣交通違規罰則太輕,且大多數違規不會被取締/檢舉,因此很多各型車輛駕駛我行我素,一上馬路競相掙道視違規如無物,才會有層出不窮的車禍事件。

而民意代表與各縣市政府官員眼裡卻只有選舉,誰的心裡真正在想幫老百姓解決問題?
saber768
哪裡輕了?你腦子不好使,有的可以連續開罰,多幾天沒繳,自動罰金加到2-3倍,比國稅局還惡毒,把民眾當提款機,一個月收200億都不是問題
違停是不對
但這案例 跟違停好像沒多大關係
標題黨
本來就是, 當你的交通工具是很經不起意外時, 我很佩服機車騎士們就像流水一樣的完全不管

不是停車有問題, 而是駕駛習慣有問題, 白線停車或騎到有停車位的路段起點, 意思不就一樣, 因此這種長年以來不良的騎車習慣不經由監理單位在考照時加以糾正或導正, 依據莫非定律就是會發生, 我都轉頭看, 過不去就停下來
車流過了再走, 不為什麼, 只因肉包鐵經不起意外, 先有這個認知, 加上防禦駕駛(有安全的方式就用安全的方式, 有更安全的交通工具就用更安全的交通工具),



jxv wrote:
切換車道應該還是要先看一下後方來車比較妥當
路上很多機車騎士遇車就超,遇縫則鑽,以為速度快就過的去,很少注意旁邊的車子離你多近,
很多時候都是汽車禮讓機車的才沒發生危險,
這次的不幸就是沒被禮讓的結果。
違停是違停的問題!法律要判他有責或無責是一回事~
但路上這種機車騎法非常常見,不管是一班道路、巷弄或市區都是如此,我常感嘆這些人還活著不是因為運氣好,是開車的人知道保護自己、閃避無謂責任,所以事先都預判到你要撇出來,放慢等你~
騎車切到貨車車前還放慢速度

真有勇氣

下輩子還會當螳螂嗎
違停擋路沒錯 但是沒叫你機車一定要閃出來給後車撞

不管對錯如何 該走的走的乾脆 也算...好事
該走的走不了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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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不是肇事主因,畢竟它是“靜止狀態"。

台灣人騎車就是不喜歡剎車,看到前方有障礙物想都不想就直接採取閃避的動作而不是放慢速度看清後方來車後再採取其他閃避動作。

整天怪違停,真正該檢討的是台灣人本身騎車的慣性。那個油門只要一加就不想放掉,就是想一直維持車速。

觀念跟習慣不改就只能用自己的性命去捍衛路權。
大車有機會看到機車閃過來,放一下油門就好,鬼扯什麼死角

完全就是檔我路者死這種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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