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
板橋區文化路1段與民...(恕刪)


人行道上必須要畫一個空心方塊
方塊上有站人
才需要禮讓
喵的
一堆天才路人站在斑馬線旁邊
講電話、聊天、找路、找餐廳、想家
告訴他行人優先
他說沒要過馬路
喵的逼逼扣
可以給點合理的制度嗎?
領我薪水的公務人員們

有斑馬線就要有紅綠燈
是哪個天才省去紅綠燈
要用路人用禮讓的(真是個添柴
晚上呢?看的到路人?
一下有紅綠燈、一下沒有
搞的我好亂啊
以前手動紅綠燈按鈕故障也不修
行人突然冒出來要嚇死誰
有的還用跑的
有的騎U拜用飆的
亂七八糟沒制度
公務人員怠惰
全部領半薪
感覺路人要陷害汽車駕駛很容易,交通部一點作為都沒有,只會讓用路人互相敵對。
你生活是有多不如意?
需要靠這種招數發洩心情?
可悲!
有病就記得去看,記得按時吃藥!!
雖然檢舉是你的權利~~
但是以這種走法~~
不覺得有誰能逃過!!!!
這就算要讓也得緊急剎車~~~
人生過得這麼厭世嗎????
360攝影的好用...無所遁形,無死角,我抓得住你!
這相機的畫質不錯還有能這樣抓到車牌 看起來是專業設備
這麼急著衝去給汽車撞是趕著投胎?
一般正常人都嘛先確認安全再快步通過斑馬線。
旁邊還有灌木遮擋汽車視線, 一不小心就會撞上不管有沒車就一直衝的行人!
一個是沒停止就衝上斑馬線給車撞的行人, 一個是到斑馬線前沒停止看有無行人通過的車。
肇責怎麼分? 應注意而未注意, 未禮讓匆忙通行的行人, 行人霸王?
這路口設計沒問題嗎?汽車綠燈,行人也綠燈。還是汽車右轉燈?

說真的這檢舉太故意了。

開車過去時,視野不可能寬到那麼旁邊(看到行人),而且你又是直接到路口,就要走過去,也沒等一下。至少等一下,讓汽車容易看到你。

有你這種人在,才會對立這麼嚴重。
遇過好幾次像這種行人,結果走到水溝旁邊給我抽起菸根本沒有要過。 路口已經這麼亂了,時速三四十根本很難注意到這種不是站在斑馬線上等的行人。我是覺得政府真要嚴格抓不讓行人,乾脆叫行人每個要過馬路都要舉手,沒舉手過馬路就像沒打方向燈一樣通通開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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