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23141分
文章編號:93359103
個人積分:2496分
文章編號:93401236
cinnamon coffee wrote:
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是車要讓人,不是人要讓車
行人走在沒有斑馬線的路口,才是人要讓車
有紅綠燈的話,誰該走,是紅綠燈說了算
觀念錯誤喔,行人在行穿線上就算闖紅燈還是最大,除非可以證明行人是突然衝出來,像是本樓這個案例87趴就是被吊銷駕照。沒有行穿線的路口,行人還是最大,只要走在人行道延伸方向內都算是虛擬行穿線,沒有行穿線只是不好檢舉,出事翻法條隨便咕狗都會找到103條
道安 第 103 條
1.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2.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3. 汽車行近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4. 汽車行駛於行人優先區,應依速限減速慢行,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並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小惡魔新聞台
關閉廣告
顯示廣告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