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違停 還po檢舉人監視器畫面

duke501 wrote:
基本上我覺得檢舉是好事
但是選擇性檢舉感覺就是為了個人利益吧??是不是要停沒得停 還是對面礙到你
要檢舉就 通通檢舉 吧 有私心的話自己跟那些違停的有何不同

請問何謂『通通檢舉』?

檢舉整條三重區環河南路254巷嗎?

還是檢舉全部新北市交通違規?

還是檢舉全台灣才算通通?

HermesParis wrote:
請問何謂『通通檢舉』?
檢舉整條三重區環河南路254巷嗎?
還是檢舉全部新北市交通違規?
還是檢舉全台灣才算通通?

我覺得,警察有領薪水,應該要把所有的違規都抓乾淨
不過,他們常常說,因為人力不足...
檢舉,只是協助/逼迫警察大人把該做的事做完。
因為要花時間,不可能一視同仁檢舉的。只開一邊的罰單不是檢舉人的問題

要嘛就修法規定警察不能只開一邊的單子...
應該規定有停車位才能買車,這種自私的人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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