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楊桃 wrote:
真感謝各位大大的踴躍...(恕刪)
既然自己有承認就好了
不過申訴也算是你的權利
他就會付完整個人寫真集給你
好好收藏吧 謹記教訓
我個人就算半夜開車 也是慢慢等綠燈
開車我真的不太敢闖紅燈
Kang-Wei Tzou wrote:
自己有沒有闖紅燈的習慣自己最知道!
不過,也確實端看照片確實很難認定。
申訴是納稅義務人的權益,沒過還可以再申訴,之後就會走法院,
對地方法院的判決不服,還可以抗告,最後到最高法院。
多年前就曾經在國道三號超車道上跟在一台烏龜車後面,
被天橋上的警察拍照開罰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限速110,記得車速在90上下,烏龜車的前方完全沒車,不開罰烏龜車,
反而罰我,人生中第一次走進法院就為了捍衛自己的權益。
最後被法官威脅,我浪費資源,高速公路罰則最低就是三千,
他不能調降,但是他可以提高,只能含恨簽字放棄上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