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求助有相關經驗的大大們

在調解會時,對方的親戚保險員一直跟我們要分五期,我們家人不同意,就是怕第一期繳後就無影無蹤⋯⋯

但是今天有前輩跟我說,如果遇到這樣的狀況,雙方應該在調解時,彼此白字黑字寫清楚,分期應繳時間,並請調解會委員做證人,這張合約就會具有法律效力。

真的可行嗎⋯⋯?


在法院調解主持人就會幫你們調解最終結果寫在紙上,
再由書記製作成正式表單,這些全部都是有法律效力,
就算你在地方公所調解,這也是有法律效力!
但賠償金額真的要分期嗎?分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啊...分期有可能會換來一張債權證明阿...要一張白紙幹嘛?
確定和解應該要把和解金額於當天匯入指定帳號,未在指定時間內匯入指定帳號該和解即失效!
調解未成功就會直接進入刑事庭,除非你們私底下有和解成功然後撤告...
哦~~還有阿~~民事和解刑事就不能提告了!
catcat10 wrote:
在調解會時,對方的親戚保險員一直跟我們要分五期,我們家人不同意,就是怕第一期繳後就無影無蹤⋯⋯
但是今天有前輩跟我說,如果遇到這樣的狀況,雙方應該在調解時,彼此白字黑字寫清楚,分期應繳時間,並請調解會委員做證人,這張合約就會具有法律效力。
真的可行嗎⋯⋯?


不是這問題吧?
前面說過了
你要求的賠償, 大條的保險都可以出, 也沒大於保險金額上限, 分期啥啊?
對方強制險只不能賠你的車損, 但你的車損又不多.....
對方親戚是保險業務, 那對方強制險鐵定他家的啊
前面說了, 直接去投訴他公司的主管問是怎樣不能保險賠
保險賠沒在分期的啦
如果你單據齊全, 不賠就沒有道理
該不會
對方跟他們保險公司訛說你這邊都沒有單據, 沒辦法辦理賠?
那跟你講分期鐵定是在凹你

我也遇過對方理賠跟我盧
我一不爽就照名片殺到他們公司找他們主管喝咖啡
Deoxyribose wrote:
不是這問題吧?前面說(恕刪)


感謝大大的回覆,接下來我會打電話自己去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
無奈的是,就像大大說的,對方強制險只不能賠你的車損, 但你的車損又不多.....
從頭到尾對方&對方親戚保險員也都知情,對方還要要跟我分五期...........


但還是建議你們再開調委會, 由你們這邊申請
上法院基本上還是會先要求你們再調解一次,又何必等到幾個月後?
catcat10 wrote:
感謝大大的回覆,接下來我會打電話自己去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
無奈的是,就像大大說的,對方強制險只不能賠你的車損, 但你的車損又不多.....
從頭到尾對方&對方親戚保險員也都知情,對方還要要跟我分五期...........

你要找對方保險公司(強制險)派給負責處理這件案子的理賠專員和其上司
應該不會是對方的保險業務員親戚, 說不定他們根本沒上報公司成案
之前兩次調委會有見過對方的理賠專員嗎?
catcat10 wrote:
至於3000元鑑定書,昨天打到警察局,他們說我們目前互告狀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所以無法申請了......
警察說除非我有新的證據證明,不然到時候鑑定書下來結果會跟初判表差不多.... 是真的嗎 ??

警方這樣講是因為沒有路口監視器, 鑑識專員也只能從警方獲得的資料去鑑識
catcat10 wrote:
大大 ~~ 我覺得這個很有道理 ~ 不過對方也對我提告代表他們沒在怕,如果目前我又申請調解跟對方談....對方會理我嗎 orz

就算提告也是隨時可以撤告, 對方真的有受傷那也是他的權利, 目的就是看你背不背得起過失傷害
是在嚇你, 你不想背就會縮了, 縮了就稱他們意
1. 調解時,隨時都可以帶開,要私下討論或是主席想跟某一方私下討論(另一方先去外面等),
都很正常。

2. 你的案子很單純,因為妳的求償是10萬,但是你絕對不可能無過失,所以對方用八成願意賠償,
在法院上已經是展現很大誠意。

難道你自己都不覺得你沒有過失?
沒有號誌路口,你一定有過失,判決書全部都是這樣。

所以上法院對方一樣可以列出相關清單要你賠!
所以上法院,你應該拿不到八萬的。(你有拿到8萬以上,判決書務必秀出來)

3. 至於都到調解會,對方所有的付款方式,含願意接受分期,
都會打在紀錄上送回法院公證,
所以你怎會法律常識如此不足?又貪心不信任別人,那就等出庭囉。


忘了說,
上法院,強制險已經付出的錢,不會再列入求償之內,所以你只會拿的越少。
Deoxyribose wrote:
你要找對方保險公司((恕刪)


之前兩次調委會有見過對方的理賠專員嗎?
---- 沒有 ~ 從頭到尾只有對方他自己親戚的保險員跟對方一起出面,
我在補充幾點:

1. 初判表:
第二欄是我,原因: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年事原因(或達規事實)疑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因為是機車與機車碰撞,只是你受的傷比較重,
但你100%不可能無過失的。

還有你說你如果是行人巴拉巴拉的,只是突顯你無知的認知,
因為行人如果不是走在人行道或是斑馬線,被車輛撞到一樣行人會有過失,判決書一堆!


2. 求償金額談定,再簽和解,
這個觀念很重要,雙方沒有共識就是無須簽和解。

3. 再說強制險,你的開刀會到六萬,應該有2~3萬是固定用的鋼片(鈦合金片),這個強制險不會理賠,
所以你強制險理賠金額(如果沒有看護費),大概不到5000元吧!

你口口聲聲說希望快點落幕,開10萬卻不接受人家願意賠八萬,
真是好笑,你就繼續心煩多年吧。(上法院你絕對被檢察官定很慘,不上法院絕對值兩萬以上)


你就去法院慢慢體會你的自以為(無過失),
無過失?別笑死人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 調解時,隨時都(恕刪)



你的案子很單純,因為妳的求償是10萬,但是你絕對不可能無過失,所以對方用八成願意賠償,
在法院上已經是展現很大誠意。
----第一次調解,調解委員調解後,最後雙方就同意10萬塊,對方也跟我要了匯款帳戶,
調解員跟雙方約定一個禮拜後我方要收到錢,雙方就簽和解書,等到第二次調解又問我方八萬可不可以,至今賠償金一毛都沒收到要怎麼說 ?從頭到尾出爾反爾,也沒有看到對方的誠意。


至於都到調解會,對方所有的付款方式,含願意接受分期,
都會打在紀錄上送回法院公證,
所以你怎會法律常識如此不足?又貪心不信任別人,那就等出庭囉。
---- 我不管拿到多少,我去提告的目的是因為對方的態度跟處理方式,在警察把對方找出來後,對方有跟我約時間見面,一開始我就有跟他說原文上損失的金額,問他要怎樣處理,對方請我好好把傷看完,損失的費用他會全部負責出,第一次調解,對方一開始說10萬分五期,但看過太多案例都是繳第一期後人就消失無影無蹤,請問你要怎麼追? 但最後雙方都同意10萬塊一次繳清和解才解散,第二次調解對方又問我8萬好嗎 ? 如果你實際損失10萬,對方原先說好,後續又說他只想付5萬,你接受嗎 ? 那有人開車撞到你,你開刀住院休息好一陣子,你損失50萬,對方說只給你10萬你接受嗎 ? 又貪心不信任別人,那就等出庭囉。就是太信任對方今天才會走上提告的好嗎 == +++ 請問我貪心了甚麼 ?
我曾經問過當書記官的朋友,
只要法官認定你哪怕只有0.1%的肇責,
這個過失就會成立,
通常一個交通事故中極少會有其中一方無肇責的情況,
只是臺灣目前普遍的情況是受傷者最大,
因為過失傷害是刑事有罪責,
所以常常會有以刑逼民的情況發生,
沒受傷的一方就算肇責較小,
也會被逼得吐出和解金。

因此樓主你的案子,
雖然看起來主肇責在對方,
但你本身應該還是會有些肇責,
偏偏對方也有受傷,
所以才會對你提告作為對抗,
讓你能接受打折的和解金。

其實談和解也是種藝術,
這個過程中對方也有提出金額,
而不是死不認錯不肯賠償,
這情況還好,
我自己的個性是得饒人處且饒人,
若是我會跟對方說只就看的見的損失提出賠償,
而沒有提出精神賠償了,
沒必要殺價成這樣吧?
看對方是否能接受囉,
不然就是雙方把各自要求的賠償金額全部列出來,
來吵肇責比例囉。

只是對方想分期這部分很讓人懷疑其誠意,
不過可因此推論對方應該是沒保險,
不然保險通常直接一筆出根本不會分期。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在補充幾點:1. (恕刪)



因為是機車與機車碰撞,只是你受的傷比較重,
但你100%不可能無過失的。
---我沒說過我100%不可能無過失,

還有你說你如果是行人巴拉巴拉的,只是突顯你無知的認知,
因為行人如果不是走在人行道或是斑馬線,被車輛撞到一樣行人會有過失,判決書一堆!
---你有看到我說行人在路上遵守法規"""合法"""嗎 ???? 看清楚

2. 求償金額談定,再簽和解,
這個觀念很重要,雙方沒有共識就是無須簽和解。
----- 從第一次調解一開始,對方就是一直要我先簽和解再談後續,而且要求無數次了。

你口口聲聲說希望快點落幕,開10萬卻不接受人家願意賠八萬,
真是好笑,你就繼續心煩多年吧。(上法院你絕對被檢察官定很慘,不上法院絕對值兩萬以上)
----- 如果從見面一開始對方就直接說他要賠八萬就好,就不要答應我方費用全部他會負責出 !
再者,從答應你說損失費用他會全出>>>>對方分期>>>最後調解上10萬敲定對方也答應>>>>打算只付8萬>>>假如有第三次調解是不是跟你說2萬就好 ?? 拜託每個禮拜版本都不同,是你你能接受嗎?你會覺得對方有誠心想解決嗎 ? 好像的是你遇到這種無賴你不會想要趕快結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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