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hewind wrote:閣下口中的廢黨一直以來努力為上千萬機車車主的權利發聲,讓地方政府開始逐漸重視機車權益,同時在台北市也爭取到讓許多路段的車道劃設更合理,造福不少機車使用者,請問閣下又為社會大眾做過什麼事呢? 請問閣下..小弟好像沒說廢黨一直以來努力為上千萬機車車主的權利發聲喔可以詳加閱讀.謝謝!此黨非彼黨
子彈打中毛 wrote:1.汽車違規行駛機慢車道 < 無關肇因,換成摩托車一樣會撞上2.有沒有超速需科學鑑定 機車在機車道上的視角反而比較大,因為機車坐位較高、而且是騎在中間。汽車駕駛座的是左駕,汽車駕駛坐位低,又是貼在左車的旁邊行駛,視角被限得死死的,且汽車這時候注意的是前方有沒有交通警察和有沒有縫可以鑽。他才沒時間去注意左方的狀況 !而且機車還可以有閃躲的空間,汽車完全沒有空間,他不是撞人就是撞旁邊的車。機車會閃的話,還不一定會撞上、但機車騎士撞上而且受傷的話,也可以反過來告小孩跟他的爸媽。反正個人是覺得法官一定會判汽車駕駛有過失的肇責,五成的機率比較高。
帶未成年小孩過馬路,一定要牽著手一齊走,小心注意確認左右有無來車,放任小孩橫衝直撞,意外就很容易發生.一旦發生將是害己害人,悔恨恐不及了.而開汽車上路,遇上塞車時就自作聰明,由外側機慢車道超捷,真是聰明的不得了,心想那些依序排隊的駕駛真是笨,凡正也沒警察在,真是爽快的加速中,突然這一撞,罰單刑責統統跑不了,代價可真是不小.近來常有聽聞,汽車由機慢車道超捷而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不想依序排隊逞一時之快,將付出的代價真是慘痛.有些平常已超捷成習都沒事發生,只要遇上一次罰錢事小,害人性命可就傷痛一生.
finjerry wrote:抱歉,我看那邊連機車優先道這幾個字都沒有只有在地上標示個機車與自行車的小圖示,既然沒有禁止標示,開上去當然就不會有問題。至少我從沒有聽過警察在開這種罰單 你沒去過宜蘭吧??下次假日去,走旁邊那條機車道看會不會被警察開單或是偷拍難道汽車道上面排隊的都是阿呆??
汽車有無違規還很難說,機車優先道汽車如準備停車,轉彎,是可以使用的,假若法官採信汽車駕駛方主張使用機車優先道的說法,最後就看有無超速,若無,汽車駕駛也有可能全身而退...不過我看那台車也沒打方向燈,要取信於法官,有一番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