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咖啡 wrote:
轉載自 勁戰騎士俱樂...(恕刪)

如果這是警察臨檢扣車的話,警察是有可能騎著回警局的。




熱血男MR.G - TU Rider http://djmrg.spaces.live.com/
haven6000 wrote:
我覺得改翹管要抓
我不太認同
我可以說 那你可以不要停他後面就好啦....


你應該是沒被翹管插到你前面的經驗吧
再說了. 為何要因為翹管的爽而影響到我的權利??
haven6000 wrote:
我覺得改翹管要抓我不...(恕刪)


如果我心情不好走在路上,

你看了我一眼,

我回你說:你是看啥小朋友?海扁你一頓。

如果扁完你後我跟你說:你不要看我就好了。

你有何感想?

如果一開始翹管排氣口不是朝上顏射,

也許現在問題沒這麼多,

不要停後面,試問我要停哪裡?

還是停在你後面算我倒楣?

還是要把你抓下來海扁一頓,

跟你說:你不要停我前面就好了。

雖然噪音對我的影響遠大於翹管...
在這裡我只看到會躲在電腦後批評他人車子的人...心智有成年嗎?
eric 孫 wrote:
謝謝回文 今天工作忙...(恕刪)


您的前作已經被D掉了 不知前文還是後文就事論事
我朋友綠的 對於藍的北市府的政策同樣大聲叫好
但講真的...一根管子可以牽扯到你講的選舉層級
好鄉愿的想法 今天換了市長 民怨高漲 他照樣會開抄
他就不會發新聞稿給媒體 他就不會專案三分鐘熱度嘛

裁量權在權責單位身上 當然他依法當然站的住腳
運氣不好的被掃到的哇哇叫 然後不知幾倍的僥倖者繼續在路上缺德
會有這種亂象 當然你可以賴說是法令的不完備
更不如說有一票不知道是『真無知還是假氣壯真缺德』的人們
就算法規沒規定排氣管要怎麼擺
但是一般有惻隱之心的民眾 根本不會那樣改

一般民眾也不用管你改的怎樣 有沒有符合法規
很簡單的就是不想被噴廢氣 不想被吵 不想被噴水 不想被你的寶貝管燙到...
你沒有改成那樣 自然不用對號入座此文
對照拿著附則沾沾自喜牽拖的
其他人會有改裝殺無煞的反應
對於政府掃蕩沒有被逮的同理心 當然沒有什麼好奇怪
dc03263 wrote:
您的前作已經被D掉了...(恕刪)


有空看看 今天3/27的新聞吧 管子這件事情 已經出現另外一種聲音了

依照現在台北市(規範)警察的機車也違法 排氣管也不符規定 超過牌照
(板上網友熱情貼圖片有看見吧)

你是熱血青年 那你就去投訴檢舉
我期待你的正義與勇氣
加油吧 等你好消息

*-*-*-*-*-*-*-*-*-*-*-*-*-*-*-*-*-

dc03263 wrote: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27/78/1gs7h.html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市警方近日強力取締機車排氣管「翹管」引發反彈,機車業者昨天說,只要排氣管噴嘴不朝上,就不會噴到後方騎士的頭部,警方與台北市監理處允諾只取締排氣管翹管且噴嘴朝上。

北市警方23日起強力取締,若排氣管經改裝且高過車牌,就罰900至1800元,3天內開出104張罰單。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民眾若因機車翹管被開單,但噴嘴為水平或朝下,可提出當時機車照片申訴,會撤銷罰單。
看吧:這則新聞看看吧 一定要於法有據 取締才可以讓違規的人知道錯 不是濫開無辜 造成勞民傷財 還要請假銷單
騎車/跑步/游泳/登山/健行
怎麼說呢........
我覺得抓一陣子又會不了了之了吧.........
現在警察抓得緊是不是績效點數比較高?
就像百貨公司優惠特價期間,
期間一過,
沒有優惠,
又懶的抓了.................
例如年終要打考績,
所以路上開單的就特別多.....
純屬個人猜測..........................
抓的好抓的妙抓的抓的瓜瓜叫~~~
eric 孫 wrote:
有空看看 今天3/27的新聞吧 管子這件事情 已經出現另外一種聲音了
依照現在台北市(規範)警察的機車也違法 排氣管也不符規定 超過牌照
(板上網友熱情貼圖片有看見吧)

你是熱血青年 那你就去投訴檢舉
我期待你的正義與勇氣
加油吧 等你好消息


我有看見了那張熱心貼圖
恩?所以這代表什麼?
我也要去檢舉這台警車嗎?
還是說因為警車也這樣 所以改的理直氣壯?
用這樣的比較法 個人認為滿瞎的

奉承的話就免了 希望你也一樣


*-*-*-*-*-*-*-*-*-*-*-*-*-*-*-*-*-

dc03263 wrote: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27/78/1gs7h.html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市警方近日強力取締機車排氣管「翹管」引發反彈,機車業者昨天說,只要排氣管噴嘴不朝上,就不會噴到後方騎士的頭部,警方與台北市監理處允諾只取締排氣管翹管且噴嘴朝上。

北市警方23日起強力取締,若排氣管經改裝且高過車牌,就罰900至1800元,3天內開出104張罰單。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民眾若因機車翹管被開單,但噴嘴為水平或朝下,可提出當時機車照片申訴,會撤銷罰單。
看吧:這則新聞看看吧 一定要於法有據 取締才可以讓違規的人知道錯 不是濫開無辜 造成勞民傷財 還要請假銷單


上述的新聞 您叫我看看 再看看您下方的註解
對照您被D掉的前幾篇 我還真是越看越模糊
別說引述新聞叫我看看就是最好的論證好唄
這104張中的管 是一堆如你所說被專案颱風尾掃到的無辜者
還是只是假無知真缺德的改車族...??
只看到一票人引述附則和檢驗繁瑣的程序當護身符沾沾自喜
再拿部分警察無知的過度認定或特定車型、異例來附和
最後為了反彈,連搶錢什麼鬼話新聞都能報
連立委選舉都能扯進去了,看了直讓人暈倒
這些人有錢改還怕鑽漏洞被逮驗車申訴麻煩、罰錢傷荷包??

這樣也要反彈個屁...
我看改的越誇張反彈倒是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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